离婚之后(42)

时间:2016-11-07 00:09:45 

真的是一场人间悲剧,两个人之间连捉奸取证的麻烦都省了。也许,莲姐的错误是偶然,但是她老公的错误几乎成了必然。也许莲姐是事业的受害者,但是她老公就成了事业的受益者。这时候才懂我一个哥们曾经意味深长的和我说了一句,真后悔读药大,应该读医大,反正分数他都够。

现在的莲姐,也许还是会为了“事业”不停的陪那些医生主任上床,这里,包括和我,她追求的又是什么呢?也许,希望得到的,只是不那么被铜臭污染的性爱,可以追求自己的满足而不是只是想着满足男人,把自己作为药品的赠品奉上。

而她现在的工作,估计也很难找到老公了,又不可能再回医院,做别的她又不会。乘着年轻把钱赚够,把宝宝的奶粉钱读书钱结婚钱赚到,是她唯一的选择和追求。还好离婚的时候她前夫和她达成协议,以后都用她的药,而且不要回扣,作为对她和孩子的补偿。也算是在她年龄大了一些之后,唯一有些保障的东西。

之后的几个月,接触的几乎都是有孩子的女人,而其中的大多数,都是自己带着孩子的,很能感受她们的辛酸,也更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很多女人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甚至放弃了一切财产,净身出户。在这里,我还是想告诉一些离婚边缘的妈妈们,孩子的抚养权不是要求你放弃财产的筹码,而是你争取更多财产的筹码。《婚姻法》规定,离婚的时候,财产分配倾向于女方和抚养孩子的一方,另一方每个月应该提供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有别的特殊情况如生病,读书,结婚另外在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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