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的解释是不是这样,我天生喜欢和美女做朋友。刘嘉文长得很漂亮,五官精致,轮廓很深,加上小麦色的皮肤,颇有些番邦女子的风韵。两个便装美女走在满是军装的校园里,回头率自然很高。
大二时,刘嘉文和一个高年级军队男生恋爱了。对方叫姜鹏,高大、帅气、聪明、体贴、性格好、能力强,几乎满足我对男朋友的一切要求,我不禁有些嫉妒嘉文了。
军校是以队为单位,队和队之间基本没什么交集,因此作为公共场所的图书馆,自然成为和其他队异性接触的最佳场所。但军校里谈恋爱是被禁止的,我无可奈何地成为了掩护他们的电灯泡。可能是爱屋及乌吧,姜鹏对我也很照顾,让我不禁有些错觉了。随着天气渐渐炎热,有时这家伙到了图书馆后,还会从书包里掏出两个冰淇淋,分给我和嘉文。吃着快要化掉的冰淇淋,看着他宽厚的笑容,我居然感觉比他女朋友还要甜蜜,虽然那笑容并不是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