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顺利的就进了那家酒吧,其实离以前的夜总会不远,走路大概也就二十分钟左右。
我每天勤勤恳恳的如一头小黄牛,做自己该做的事,拿着一千五百块的工资,住的是自己租的那一间像是难民窟的平房。
一个月过去了,我没能见到晓晴一面,可我每天都想着她。
有一次翻行李箱的时候翻出了一张存折,是邮政的,我才发现这是晓晴的。
这个存折是晓晴每个月都要都会往里面存钱的,她跟我说她用钱大手大脚的,所以每个月必须要存点钱,可她又怕没钱的时候把这张存折的钱取出来用,所以就托管我保存了。
但现在这张存折我必须要还给她,我拿出电话后,拨了她的号码,已经停机了,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把存折放在口袋,跟酒吧老板请了个假,然后就急急忙忙赶往那栋筒子楼。
我没钥匙,所以我只能在下面等,从早上八点一直等到下午六点,她还是没下来。
因为酒吧是上夜班的,所以我迷迷糊糊中竟然靠在墙壁上睡着了。
直到晚上十点左右,有人拍了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