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个三十岁的男人,有车有房,有一份不上不下的工作,标准的中庸男。我妈第一次把他的照片发给我的时候我还有点抵触,但为了让老太太安心,我还是在短信邮件里和他聊了一个多月。
因此,我们决定见一面。
也许见光死,也许就正式确定关系。我已经到了需要平凡的谈婚论嫁的年龄,而他是我接触过的几个异性里面唯一一个知道我全部过去之后没有委婉拒绝的。
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定在了商业区附近的一家私房菜,为了表示礼貌我特地打扮了自己,灯光下的我还是有那么一点光彩照人的。
于是程伟,也就是中庸的相亲男在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就毫不吝啬的说,“你比照片上漂亮。”
我说,谢谢。
他起身帮我拉开椅子,我们和在短信里一样聊些索然无味的话题,比如最近的新闻,比如生活爱好,又比如,对另一半的要求。
一切都进行的很形式化,转折点在晚餐即将结束的时候。
当时一个经过的服务生不小心撞到我,我手上的冰激凌蹭到了脸上,于是程伟伸出手来蹭了蹭我的嘴角。
这个动作对于第一次见面的人来说还是有些冒昧的,可我反应慢了几拍,心跳也漏了一拍。等到程伟尴尬的对我说抱歉的时候,我竟然笑着说没关系。
因此,我们又一起看了一场电影。
散场后他送我回公寓,经过一个音乐酒吧的时候他说,“没想到他们今天来这里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