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够她付房租和生活费了,除了偶尔腰酸背疼,也没有特别累的感觉,总的来讲还算满意。
庄恬也没有回家,在一家公司做广告设计方面的工作。
走出长岛Pub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路上行人脚步匆匆,到处静悄悄的。
曼曼倒不是很喜欢Pub这类场所,上大学以来总共也就来过七八次,最主要是这家Pub是庄恬认识的朋友开的,然后她就被经常带来,一来二往,渐渐也跟老板熟悉起来了。
“你最近跟王子发展的怎么样了?”庄恬裹着一件黑色风衣,踩着高跟皮靴,一眼瞅去,那派头气势,不知道的人估计还以为是黑色会大姐大。
“什么怎么样啊,根本没怎么样。”发都没发,还怎么展呀,曼曼郁闷地想。
这些天她忙着找兼职和上班,几乎没空想其他事,虽然一闲下来也想过,但从那天以后,她就没再见过叶思钧,本来想发个短信或者打个电话问问,却一直没勇气。想到那天晚上自己的所作所为,连想死的心都有了。犹犹豫豫间,一周就过去了。
时不我待啊。
她话一说完,庄恬就眉一挑,眼神风情万种:“我说你怂吧,都把人拽你屋里去了,孤男寡女干柴烈火,既然共处一室,肯定得发生了什么吧?”
“这么有伤风化的事,我做不出来。”曼曼白了她一眼。
再说,那时候也不是孤男寡女的,就算孤男寡女,她都醉得意识不清了,有那心也没那力。
“事在人为,就算不发生什么也要创造出点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