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光把温歆媛送回学校,调转车头直奔公丨安丨局。
那会公丨安丨局长给他打电话,说已经查到那个骑摩托车的男青年了。
那天如果不是自己反应够快,小媛媛命一定不保,所以刘晨光已经把那个骑摩托车的人列为了第一憎恨的人。
按常理,像这样的刑事案件,局长大人根本就不会过问。
可报案人是刘晨光,那问题就不一样了,刘公子的女朋友受到了威胁,这件事能算小事吗?
答案不但不能算小事,还要列为限期破案的重案来查。
所以当刘晨光赶到公丨安丨局的时候,才会有一大群人迎出来。
刘晨光听高局长说了一会细节就失去了耐心,“既然人已经查到了,那还不赶紧抓人。”
高局长看了一眼刑警队的陈队长,陈队长接话道,“事情是这样的,当我们找到那个人的时候,他人就已经死了,现在死亡初步认定是吸丨毒丨过量,不过也不能排除他杀的可能。”
刘晨光不等陈队长说完,就激动的一拍桌子,“事情不可能那么巧,一定是你们内部有人走漏了消息,指使人才会杀人灭口,这件事你们必须一查到底,这样的说法我不能接受。”
陈队长刚想反驳几句,见高局长直使眼色,只好闭上嘴,闷闷的坐下了。
刘晨光每说一句话,高局长就跟着点一下头,“对,是有这种可能,放心吧晨光,这件事我们一定会继续追查的。”
认不清形势怎么行,这就是局长和队长的差距。
送走了刘晨光,陈队长刚要发牢骚,高局长就送给他一句话,“这件事杨振亲自打过电话了,刘公子隔三差五就来喝杯茶,反正这俩人我都惹不起,你若有意见,只能上面提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