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她接了一个电话,说是正好周六,我们几个来了还没一起聚过,晚上要去嗨翻,给我庆祝在深圳的重生。
与其说是给我庆祝重生,不如说是他们几个要发疯。
每次聚,我都是吃完饭之后,准时回家睡觉。可他们就不知道去哪奢侈糜烂去了。传说今晚谁也没得逃,先吃饭,再是酒吧,最后是洗浴。
这是要作死的节奏吗?
就冲孔文和欧俊贤花钱的力度来讲,今晚不上五位数才怪。我不参与,我也绝不把钱花这上面。
可是人家说了,今晚男士出钱,女士出人就行。
那我也坚决不去,我是好人家的姑娘,绝不参与这些事儿。可是,就连因为私奔而穷困潦倒的裴娜和林刚都参与,还不用我出一分钱,我再说不去,是不是有点矫情?
关键是,欧俊贤竟然问我说,国外的女孩儿都这么玩儿,是不是过些日子欧中炫回来要这么玩,我也不去?
这还用问吗?他去我肯定会去。
所以我不用明确回答,屁颠屁颠跟在他们身后就行。用袁维维的话说,先习惯习惯。
一顿饭吃上千我能习惯,去KTV唱歌我也可以去,但是我实在没办法融入酒吧的氛围,况且动辄就有好几千块钱的最低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