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六岁的时候,隔壁班有个骨骼清奇的男生,瘦高个儿,戴眼镜,头发软,爱穿白青两色,秋天爱穿毛衣。他大提琴拉得好,是学校乐队的首席,每次演出总在最靠前的位置。班里也有女生偶尔会提到他,我总是假装记不全他的名字。
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总是在上课上楼的时候碰到,一前一后,一左一右,在楼梯两侧各自低头走。我心跳很快,脑浆要沸腾成一锅糨糊。
人脑中有三种物质,一种是让人兴奋的多巴胺,一种是去甲肾上腺素,另一种是苯和胺的化合物。当人脑浸入这些化学物质的时候,就会坠入情网。在那一段时间里,我大脑每天都咕嘟咕嘟地煮在这复杂的混合物中,一度以为所有的脑细胞都会烧干烧尽。
我那时候写了本言情小说,男主人公照着隔壁大提琴男的样子写。小说里的爱情活动主要是散步,并肩行走就已经是获得感情享受的标准动作,写作时会幻想偶尔意外肢体相碰,自己用左手去抚摸右手手背模拟,就已经害羞得快要中风。
言情小说写完之后,我和隔壁的大提琴男还是连互相问好都不曾有过。我非常天真地以为已经有了互有好感的默契,把沉默视为男女双方渴望接触而形成的张力。那时候的我,雌性激素根本不需要对方的回应来发生什么化学反应,它自己就旺盛澎湃得能在空中自燃。
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话,是快要高中毕业的时候,两人仍是前后脚在楼梯上。我在前他在后,他忽然快几步追上我,要我给他签个名,说以后可能会升值。我非常谨慎害羞地表示:恐怕要等我死后一百年,签名才有升值的可能性。
那段少女时期是后无来者的吧。因为我上大学之后就陷入了激素干涸的危机当中,常常干笑,几乎不再有心跳加速的经历。
我一度以为是因为来到北京,天气太干,空气太差,冬天太长太凛冽,冻结了我的荷尔蒙。后来想想,觉得北京是无辜的,是自己失去了憧憬的能力。
人大脑中分泌出令人陷入爱河的那三种物质,目的是让两人干柴烈火,交配生出载有双方基因的后代。可从概率上来看,只有交配得足够多,才能试出最好的基因组合,有最好的后代。从这种角度上来说,人的生理结构是拒绝“从此幸福美满生活在一起”这一种结局的。
或许,是人变得现实了,知道荷尔蒙是不可靠的。我慢慢长大,自己虽还没有经历什么,已经听说过足够多他人的生活。有人怀孕,有人离婚,有人玩心不改,有人红杏出墙。了解得越多,越会得出“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这样的大俗结论。
不知道能不能埋怨现实是抽干了荷尔蒙的东西,只是觉得对二十多岁的我来说,荷尔蒙已经近于鸡肋,用理智满打满算地使用好,才是持家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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