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她家和我家同在一个县城,不过离得有点远。她爸爸和我爸爸是很要好的朋友,所以我常去她家玩。我们还一起爬过城外那座高高的山,一起光着脚丫跳进河里捉过小鱼小虾。
她脑袋后面有一条粗粗的马尾辫子,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很好看。小时候我们总是手拉着手一起走,靠得很近很近。一根冰棍轮换舔着吃。当我长大一点了,大清早到她家去,叔叔不再让我跑进她屋里去,叫她穿衣服起床。直到有一天,我的手不小心碰到了她的屁股,她的脸发红,很愤怒的样子,踢了我一脚,并且说我真流氓!于是,我开始注意到她的身体起了微妙的变化,和我的不同,可我不敢说。我能够从她身上闻到一种少女才有的淡淡的气味,很特别。那时候,我们还是初二的学生,我才14岁。
学校里,她是我的同桌,因为比我大半岁。老是欺负我,逼着我叫她君君姐。否则便要在桌子上划一道线,不准我越过去,要不然就会在上课的时候,在桌子下面狠狠的踩上我一脚,好让愤愤的老师走过来收拾我。
不记得还发生了些什么,印象中只有这些残缺的片段。“傻瓜你记住,这是你第33次念错这个单词!要是再让我听见一次,我非把你的头拧下来不可!”“今天该我值日,怎么样,回头姐请你吃泡泡糖,要不然就别到我家去,让我给你讲数学题!记住了,做完了值日就到操场来找我,我在那里和同学玩。”她的口气简直就像一个女皇。
二
我们读高一了,都成了大孩子了。我也开始慢慢地发育,长得和她一样高,声音变得沙哑起来,茸茸的小胡子悄悄地爬到了嘴唇上下,身体变得越来越结实。直到后来居然高出了她半个头,别人都以为她是我妹妹哩!从那时候开始,我不再叫她君君姐了,因为那会让我在同学面前很没面子。我开始放肆地叫起了她的名字陈小君。
这个小时候坏坏的丫头,居然变得文静起来,脸蛋白白的,说起话来声音很温柔,也不像从前那么贪玩了,每天只是机械地背英语单词。我还是那个老样子。据她说,那个英语单词,我已经念错了372次。我慢慢的发觉,她多年来对我的压迫居然起了作用。我已经习惯了帮她做值日,帮她擦桌子,或者走好远好远的路帮她买一本她要的参考书,或者有意无意间带上好多她爱吃的零食,或者和某个胆敢说喜欢她的人打个头破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