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妻子是大学同学。那时,他是班里唯一的山里娃,早已习惯独来独往,一个人吃一份素菜。她偶尔会打两份红烧排骨送到他面前,后来就抢着替他洗衣服,再后来主动开口说喜欢他。毕业后,她又求父母帮他安排了工作,在他租来的小屋里做了很多好吃的菜。理所当然的,他娶了她,波澜不惊地过到现在。
妻子没什么不好,可她不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太能干,这反而让骨子里很传统的他觉得日子过得越来越寡淡无味。他希望和同事、同学们的婚姻模式一样,男的拼事业挣钱,女的小鸟依人。
累了一天,他回到家,歪在沙发上看报纸。妻子有条不紊地一边炖上牛肉汤,一边开始洗菜。他从报纸缝隙里偷看她,她的头发剪得短短的,很没女人味,她曾说这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做有用的事;她身上传着牛仔裤和休闲服,那是千篇一律的装束,早已忘记是哪年哪月买的,按她的理由,没有样式的衣服就不会过时。放下报纸,他逃一样地进了卧室,随手打开电脑,想来上几盘“斗地主”,好熬到开饭时间。一盘未果,他就听到她在客厅接电话的声音,剁排骨的声响,吱吱啦啦的炒菜声,这些一成不变的节奏和内容都让他从心底衍生出丝丝厌烦的情绪。
那天,他遇上一件让很没面子的事。他和助理去一家公司洽谈业务,负责人的态度很傲慢,久经商场的他知道这次肯定没戏,正准备说出得体的结束语,助理突然指着负责人桌子上的一张报纸说:“呀,是嫂子的文章。”负责人低头浏览了一遍文章,再抬起头时脸上就堆了平易近人的笑容:“鼎鼎大名的艾罗记者就是您夫人啊?”他有些嗔怪地横了助理一眼,颇有些挂不住面子地点点头:“是啊。”接下来的洽谈很顺利,顺利得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自己怎么就沦落到靠打着妻子名号揽业务的地步了他待在电脑前的时间越来越长,喜欢和不了解他过去的陌生人畅谈,聊了一段时间后,他有了一个叫蝶舞的固定聊天对象。他意气风发地向她提起自己事业上的成绩、小康的等级、旺盛的人际关系,这些都如他所愿引来她夸张的惊叹。他觉得这个女人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女人,需要男人呵护,很有女人味。
他们见过几次面,在咖啡馆里,在林阴道上。他喜欢她过马路时小心翼翼跟在他身后,喜欢她穿着高跟鞋走下斜坡时的胆战心惊,喜欢她点菜时一副拿不定主意的神态。
妻子要出差一个星期,她将他的衣服都洗干净放在柜子里,买了很多吃的放在冰箱里,叮嘱他别图省事只下方便面吃。把妻子送上火车,他直奔蝶舞家。进了门,客厅乱得超乎他的想象,茶几上是一袋袋拆开的零食,垃圾篓里堆了很多果皮,已经有些异味散发出来。一瞬间,他想起那个任何时候都窗明几净的家,觉得收拾这些应该很容易,于是先整理归类,然后打扫垃圾,最后做地板清洁……做完这些,已是傍晚,他腰酸背痛。
蝶舞在这段时间里弄好了头发化了个精致的生活妆,很有把握地说,我来做晚饭吧他刚在电视前坐下,就听到厨房里传来尖叫声。原来,她把没有控干水分的椰菜扔进沸腾的油锅里,四溅的油烫伤了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