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拇指爱上你的拇指

时间:2016-12-15 00:21:09 

等待是爱情最好的发酵剂。

我固执地相信,最初的情书是由一个诗人来写的。用的是一枝鹅毛笔,他的开头应该是这样的:“……风从远处吹来,一个人走在河边,河水打湿了我的裤脚,月光的小蹄子踩着了树叶,有一片,啊,不,两片树叶,被踩了下来。你不来,今晚的月儿还亮给谁看……”我仿佛看到他在秋夜的露水里,瑟瑟发抖的样子,心上人还没有来,他就把鹅毛笔蘸在水里,一遍又一遍地书写,用的是河滩这片散发着泥土馨香的稿纸。

现在是e时代,据说,e时代的标志之一,就是无纸办公——当然也无纸办私——给亲爱的人写信,鼠标一点,上网即可发电子邮件也。而亲爱的,也可在第一时间,在另一台电脑屏幕前,收到这一颗怦怦乱跳的心也。从早晨到夜晚,两颗心啊,越跳越近,不知东方之既白,不知上网费越来越贵——用完了月亮这枚银币,再用太阳这枚金币。只是,我不明白,整日泡在电脑上,发伊妹儿、Q来Q去的,与其说这是两个人在谈情说爱,不如说是一台电脑与另一台电脑在窃窃私语。

我怀念用鹅毛笔写情书的时代,但于现代人而言,用鹅毛笔实在有些强求,退而求其次,我只能怀念用钢笔写情书的时代。我曾是情书的狂热爱好者——不是收藏别人的情书,而是自己身体力行地参与其中。十多年前,我曾在一个冬日的下午,逆着刺骨的西北风,费力地蹬着自行车,到20里外的单位去取一只从3000公里外飞来的青鸟——尽管后来,我和伊分手了,尽管那些“青鸟”都变成了“鼻青脸肿的鸟”,被我在一个值夜班的时辰,付之一炬:没有人看到我流泪的样子,包括这些扇着翅膀的火凤凰。

我曾亲眼目睹一个同事收到情书的样子:他把信举在手里,半天不敢动,仿佛手一松那封信会振翅而飞似的。他的心情好不容易平静下来,只见他用薄薄的刀片,把信的封口,一点儿一点儿地挑开。甚至不敢抽取信瓤……终于,他抽出来,他一个人躲到门外去了,像一个贪婪的孩子,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他看信的时候,我知道,他是最最幸福的人。就是因为有了这漫长而又痛苦的等待,那几张普通的信纸,让爱情长出了绿叶。

写在纸上的情书,让爱,变得具体,白纸黑字,一如铺在河床上的鹅卵石。过了多少岁月都不会被风蚀掉的。现在,我们不写情书了——更准确的说法是,我们不在纸上写情书了,是不是怕分手的那一天,给对方留下什么口实?这些情书会不会成为感情的软肋?相比较而言,发电子邮件的好处就显而易见了,再也不必等待不说,还可以随时格式化,一场感情的大雪不管下得多大,因为是下在互联网上的,所以,也就大雪无痕了。忘记你,比忘记一个电子邮件的密码更容易。不再爱你,也只不过意味着不再往你的信箱里发邮件而已。

前两天,又听人说,现在连伊妹儿也懒得发了,新新人类的情书,更多的变成了手机短信。说爱你、说你是我的唯一、说心痛得不行、说伤悲得不能自已……一切都交给了大拇指。也许我们根本就没有爱过——倘若硬要说爱的话,只能是我的大拇指,曾经,一不小心爱上了你的大拇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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