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咬人的爱(146)

时间:2017-05-19 14:04:26 

“你最喜欢那一个故事?”我问。

“《老猫》《大厦》《极刑》……”老孙说了一串我喜欢的短篇。

“我最爱读他小说的开头,充满悬念,很吸引人。”我差点口沫四溅,忽然间所有不愉快都忘记了。

“他想象力非常人所能及,他甚至能想出,万里长城,是外星人为宇宙飞船修的引航标!”老孙一边替我斟酒一边说。

“我大学时候最喜欢看卫斯理,吃饭、走路、上课、睡觉都在看。半夜里总觉得有股寒气自背心升起。”我想起大学那段疯狂沉迷倪匡的日子。

 

“我也是,为此,好几门功课都补考了!”老孙几乎没跳起来:“来来来,喝一杯,为我们惊人相似的经历!”

我们举杯相碰,有一霎那,我觉得世态安康,一切都那么平静祥和。

“大学时光,令人留恋!”老孙说:“彼时还不知道人间疾苦,更不知道寂寞为何物,成天埋首书中,要么与同伴嬉闹,连睡觉都七八个人挤在一间小房间里。不知多热闹!”

“是啊,渐渐长大,过了三十,总觉得有一头叫做时间的怪兽在身后追着你,你不拼命往前跑,它便会一口吞没你,让你瞬间成为白发老妪!于是,努力工作似乎成为生活中唯一的目标,有时候连看自己喜欢的碟、书,都好像是为了工作在做积累,乐趣顿时减半。”我忍不住唏嘘。

“对,三十以后,总觉得时间不多,尝试让生命变得更有宽度。但是我们往往认为在工作上做出成绩,获得认同感,就能实现人生的价值。却反而错过许多人生真正有意义的东西。

我忍不住连连点头:“有时候,工作会令你迷失自己,让你不知道什么才是生活中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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