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敌不过天涯

时间:2016-12-22 16:30:58 

如果说,她曾是一朵素洁的白玉兰,那么,我想我便是玉兰花中的蚜虫,虽深深啃噬着她的心灵,却从来都不曾被旁人所注视。

谢雅茗说要嫁给我的时候,大院里的梧桐树正簌簌地落着秋黄的叶子。大人们安坐在树下的木凳上,一遍又一遍地逗她,你真要嫁给这小子做老婆吗々你真想为他洗衣服做饭吗?

谢雅著重重地点了点头,满目期待地看着我。大人们笑弯了腰,我故作镇定地继续挖着花盆里的泥沙。心里的小雨,却如同此刻的秋叶一般,任凭如何静默都无法阻止飘零。

那年,我十岁。而谢雅茗,却还只是个整日在学前班门口徘徊的孩子。

后来,谢雅茗开始很努力地学说普通话。她听广播,看新闻,学演员。想尽一切办法,就为了把普通话说好。于是,几年后,当我还在不知世事地嘟囔着一口南国方言的时候,小脸红扑的谢雅茗,早已把普通话说得流利至极。我说,小姑娘啊,以后你就跟我说普通话吧,要是有人问你是哪个地方的,你就告诉他,你是北京的,知道吗,

谢雅茗真听我的嘱咐。顿时,贫壤的小镇cp学里就这么无缘无故地多了一位北京女孩。那时,她总穿一件蓝底白花的长袖衣裳,天真无邪地站在暮色夕阳中,等我下课。我每次都问她,你们初中班下课怎么那么早‘她讪讪地说当然啦,初中班清闲啊!后哭我才知道,她每次不是偷跑出来,就是在一;课前几分钟谎报军情,说要上厕所。接着,马不停蹄地穿过操场,靠在高中部的升旗台上等我。

我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经常在最后一节课情不自禁地神游太虚。只要她从那条开着红花的小路上奔来,我的同桌和后排的男生就会使劲戳我,嘿,快看,快看,你那北京小媳妇又来了!我不做声,面色凝重地看着黑板,一副故作清高的模样。其实,心里的梧桐,早已被夕阳的余晖镀上一层厚厚的柔黄,极淡极淡地在晚风中哗啦作响。

他们都不知道,其实每次谢雅茗走过那条小道,我总是第一个看到。

我高二那年,谢雅茗正好初二。那一年,她无缘无故地长出了一大截,如一朵春天的花朵,悄无声息地便绽开了少女的音容。

她依然站在夕阳中痴痴地等我。只是,她再不会像从前一般,愣愣地上来挽着我的小手,跟我一起穿过喧闹的街头。她仅是安安静静地跟随着我,慢慢地,坐上我自行车的后座。

她养了长发。碎碎的刘海铺在额前,映衬着双眼中的汪洋。她在后座上拍了拍我的后背问我,你觉得我养长头发好看吗"我说,还行,比林青霞要强一点,比我要差一点。她咣当一声从自行车上跳了下来,咯咯地看着我笑。

初三那年,她的刘海已越过我的肩头,站到我的身旁,犹如一株含苞待放的玉兰树。她的手指已经变得雪白而又修长,她的笑声已经出落得银铃一样温婉而又响亮,她的胸脯,也已经无可避免地丰硕成秋天的果实一般,浑圆而又显露着少女的青春美。

高三的日子,我被题海折腾得头晕眼花。我站在升旗台上的栏杆旁说小著啊,你以后就别来等我了,我晚上得复习功课,上晚自习,不回家了。她自顾一语不发地点头,落寞地走过那条绿草如茵的小道。

其实,事情并不如我所说的那样。在最后的那段青春时光里,我奋不顾身地喜欢上了隔壁班的一位女生。她学文科,与其他几位女生共同组织了“魔鬼训练营”。傍晚不回家,饭后开始昏天黑地的题海战术,晚上十点罢工。我莫名其妙地参加了这个训练营。目的十分明显,就是为了能与她拉近距离。偶然,我会鼓足勇气,拿着一本地理课本装模作样地问她习题,然后怔怔地看着她发呆,直到她讲解完毕,抬起乌黑的眼睛直视着我,我才回过神来,唯唯诺诺地离去。

说实话,我心里一直有着极为困顿的挣扎。谢雅茗与她之间,我总觉得有种莫名其妙的牵连。看到她,我会偶然想起谢雅茗,而看到谢雅茗,我又会无缘无故地想起她。但我知道,我是喜欢她的,因为。比起谢雅茗来说,她更多了一种内敛的成熟与稳重。

谢雅茗说有男孩给他写信的时候,我正坐在食堂的角落里狼吞虎咽,为了晚饭后的“魔鬼训练营”。我鼓着腮帮急切地问:谁啊?谁啊?是不是近视眼?谢雅茗咚地用手指弹了—下我的额头说:不是啦,人家视力好着呢,篮球打得超棒!

谢雅茗唾沫横飞地解释了半天,依旧还是没能把那男孩的优势悉数尽点。我握着尚未吃完的鸡腿,冷冷地说:不好意思,我得去上课了。接着,呼哧呼哧地跑出了食堂。

偶然的一次,晚上回家停放自行车的时候,见一个黑影坐在树下。我上前定睛一看,才知是谢雅茗。我说深更半夜,你是《午夜凶铃》看多了想在此地吓人是吧?她不置可否,讪讪离去。

后来我母亲无意中说起,谢雅茗的父母离了婚,原因五花八门。

那位不知名的文科女孩,便瞬间被我对谢雅茗的同情所冷漠。我恍然发现,年少的情感,原是这样多变,而又脆弱。谢雅茗尚未从忧伤中全然走出,便步入了中考的考场。

两月后,我与她同时被希望所辜负。她落榜,而我,则去了北方的一所三流大学继续读书。临行的那天,她死活要来送我,站在人潮汹涌的检票口,哭得稀里哗啦。我一手提着行李箱,一手替她擦着奔腾不绝的热泪。我说:别哭了,你不知道,你哭的时候可难看了。北方的冬天真冷。我坐在破落的宿舍里,噼里啪啦地在网上和谢雅茗闲聊。她开了一家服装店,从省城进一些衣服过去卖,生意不错,赚了点小钱。日子飞速地溜过去。

偶然,母亲会在电话那头念叨,谢雅茗如何风光地成为了街道名人,又开了一家分店,又是如何轰轰烈烈地在小镇上筹集了善款,四处拉拢客户,为新区建设做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我说,丫头真厉害,我还在烧钱,你就在存钱了。以后,定然会找个金龟婿。我说这话的时候,自己已到了法定年龄。22岁的我,18岁的谢雅茗,彼此忽然有了种怨天尤人的惆怅。我说,我这几年都在帮杂志写小说,练就了一手打字超快的绝活。她在那头嘿嘿地笑,敢不敢比试比试?我说,who怕who!

接着,她打了三个字过来。我爱你。我停顿了许久,热泪一颗颗落在心头。我抬起手,复制,粘贴,回了她同样的字眼。接着,两人便开始了癫狂至极的复制行动。我疯了似地拼命复制,粘贴,她也一样。最后,直至两人都累了,手指抽筋,气喘吁吁地坐在电脑旁傻笑,那对话框里的消息还是依旧滴滴地响个不停。

对着电脑里闪动不止的头像,我时刻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虽然,谢雅茗说,即便我身无分文,她也可以承担我一切的衣食住行。可我明白,生死契约,与子成说的誓言,是必须要建立在衣食无忧的物质基础上的。回家的时候,她站在一片皑皑白雪中等我。她虽瘦了,倦了,却浑身透露着一种历经世事的韵昧。她已不是当年懵懂的小女孩,此刻,她比几年前更加懂得,如何把握自己的美丽。与她比较,我太过卑微。如果说,她曾是一朵素洁的白玉兰,那么,我想我便是玉兰花中的蚜虫,虽深深啃噬着她的心灵,却从来都不曾被旁人所注视。俗世里的人看俗世里的人相爱,却始终不肯承认,爱情,一直都是靠着俗世的是非来维持鲜活。我辜负了谢雅茗的爱情。但谁又能说,那句别离的话,就没有在我心里留下一道痛不欲生的伤痕?谢雅茗的淡定让我有些吃惊。她说,那天,打字比赛其实是她赢了。我总共说1125遍我爱你,她说了1126遍。她之所以说最后平手,是因为那最后的一遍,并非是为了比赛。

那是她一字一字打上去的心声。听母亲说,她搬出了大院,在小镇买了很大很大的房子,房前房后都种着茂盛的梧桐树。我听着听着,热泪便毫无知觉地流了下来。

我跟谢雅茗说分手的时候。秋末的风已经由干涩的高爽转为无尽的湿寒。我站在北国的树下,看着满街纷纷落下的树叶,忽然想起那年在大院里的梧桐树下,谢雅茗曾对我说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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