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音

时间:2016-12-22 16:42:33 

1

那一定不是他们生命里最好的时候,但也不是最坏的时候。她遇见了他。

只是一个普通高三女生的她翘了晚自习去看演出。黑压压的人群挡住她的视线,只远远听得台上有人在表演狂躁的音乐,却看不见人影。

他过来对她说,嗨,短发姑娘,要不要抽根烟?他抽出一支烟扔给她。她紧张得叼起烟,接过他的火,呛得厉害。眼泪都出来了,眼前这个男子却一脸坏笑。这是他们第一次相见。不是米兰·昆德拉小说里特蕾莎与托马斯那秘密兄弟会般的相识,更像一个混混调戏未经人事的少女。

他拨开人群往前挤,拉着她的手。很快就到了离舞台最近的地方,她看着舞台上那个潇洒的吉他手入迷,他却默默站在她身后为她挡住拥挤的人群。关于那场演出,最后她只记得的是高价的可乐与呛人的烟,还有他的坏笑。那个演出乐队的名字,她都忘得干净。

从此以后,每当她放学,都会有一个护花使者送她回家,陪她走过三个街口,挤一辆线路漫长的公交车。他在拥挤的公车里为她挡住无数咸猪手,挤出一片干净的空间。在他的身边,她是毫无防备的,有时她会困倦得靠在他的怀里瞌睡。他喜欢她的样子,短短的蘑菇头,长长的睫毛,像一个娃娃。

他带她去打口碟摊买唱片,两个人蹲在地上一箱箱仔细翻找,一张张不厌其烦地试听。找出一盘喜欢的便欣喜若狂,如获至宝。

她趁周末无人时悄悄带他去她的家里,在房间里听打口碟。他对每一支乐队都如数家珍,像传教士在布道。她做饭给他吃,冰箱里只有一棵西兰花。她用来清炒还放一些酱油,端上桌只是看他吃,他咀嚼仔细,赞不绝口。她开心地跳舞给他看,滑稽的舞蹈动作让他几乎喷饭。

他成了她每日的期盼,每天上学就是为了放学见他,与他一起回家。一日的苦学只为片刻的欢愉。是爱了吗?大概是了。但她不知,她是一个幼稚的女孩,不懂情感是非。

2

她从没过问过他的身份,直到有一天他照常接她放学,带她上了一辆不知去到何处的公车。起初塞得满满的车厢,最后只剩下他们两人。车开出了城区,直到郊外的终点站。

有农田和小山,他带她走进路边的一栋破破的三层小楼。一个木板隔开的房间,四面墙壁上挂着厚厚的棉被。一套架子鼓摆在一边,墙角是两个音箱,地上满是烟头和空的啤酒瓶。

这是我们乐队的排练房。他不好意思地挠头,太脏了,真是不好意思。

那墙上挂被子干吗?她问。隔音的,这房子的隔音效果不好。他更加不好意思。

她从没见过他如此羞涩。继续逗他,你在乐队是做什么的?露一手嘛。

他指了指摆在那的架子鼓,从角落里拿出镲片安上,开始打了起来。他的鼓打得很是生涩,才开始学。但她笑着说,也教我一下吧。还是别了,去阳台上透透气吧,他说。

太阳已快落山,只剩最后一抹余晖,他们坐在阳台上,一起抽着他的烟。

什么时候能看到你们演出啊?她突然没头没脑冒出一句话。

呃,不知道,才开始呢。他吐出一口烟圈。

你以后会不会红得不认识我了啊?

怎么会!

晃晃悠悠的时光,无知无觉地流逝。终于有一天,她高中毕业了,考取了远方的大学。

她很兴奋地跑去排练房告诉他,即将上大学的城市有多么好的摇滚乐队,有多么棒的演出活动。她完全没有意识到面前的这个男子是多么地悲伤,只是继续没心没肺地说,我放假就可以回来找你玩啦。到时候就能给你带好多CD啦。好好打鼓,等我再回来你就成了摇滚新星啦!

他只是用手慢慢地摸着她的蘑菇短发,顺着刘海往下,用手蒙住了她的眼,给了她轻轻一吻。

离开的那天,她有父母相送,他只能躲在一边远远对她挥手。看着火车启动,他知道这个姑娘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他揉了揉鼻子,接着用双手捂住了脸,慢慢蹲在地上。手掌湿热。

3

她到了大学,接触到了新鲜的生活。她写信给他,讲述大学生活,讲她看到了大牌摇滚明星的演出。他的回信少,他只是说,乐队已经解散,自己最近在写歌,打算另组乐队。

她的生日,收到他寄来的一张CD,是他自己录的歌曲小样,简单的吉他弹唱,模糊不清的唱词。她戴上耳机听了一夜,从入睡到醒来。

他的生日,收到了她寄来的两张JoyDivision的原版唱片,和一封信,她告诉他不必记挂,她最近已经有了可以照顾她的人,叫他不要担心,好好做乐队。

自那以后,她再也没收到他的回信,她寄去的信仿佛石沉大海,没有一点回音。

终于等到放假,她回到家去找他,当初那个排练房早已被拆除,她去与他相识的酒吧询问,得知他已经离开去了别处发展,而他去的地方,竟是她读大学所在的城市。他为什么没有去找她?她感到不解。

其实,他收到那封信之后,悲痛欲绝,他决定去她的城市找她,他坐了十二个小时的火车到达她所在的地方,却又不敢再去见她一面。她已经有了人照顾,而自己又能给她什么,在异乡,他不过是一个穷光蛋。他自觉没有资格与她相见,更没有资格再去爱她。

他在那个城市遇到了以前玩乐队的朋友,昔日一起的穷哥们已经发展得有声有色。他应邀留了下来重组乐队,他希望自己能做出成绩再去见她。

也许是命运刻意的阻挠,他们在那个城市整整三年都未曾相见。随着成长,她也从当初那个稚气少女变成温柔淑女,她不再那么痴迷摇滚乐,更喜欢的是读书与写作,周末的活动也只是同男友看看电影逛逛街。她已经慢慢把他淡忘。

当她被男友求婚的时候很是意外,才刚大学毕业,但男友的真挚还是感动了她。订婚那天吃完晚饭,几个闺蜜便邀她出去喝酒,说是婚前最后一次狂欢。她打车来到那个酒吧,闺蜜订好的位置,说是晚上有个新晋乐队演出,主唱很帅,不得不看。

等了好久演出才开始,她听到熟悉的歌声,那段旋律她曾反复听了整整一夜,她怎么会忘记?是他。

舞台上那个主唱是他,四年未见,他没变多少,还是当初那副模样,穿着黑色的衬衣,嘴里还叼着一支烟,在台上嘟囔着听不清的唱词。一瞬间她的眼睛就模糊了,她想起当初那个每日送她回家的男子,那个递给她烟的男子,那个蒙着她眼睛给她一吻的男子。她想起来,他是爱过她的,只是当初年幼未曾发觉。他终究还是变成了一个摇滚明星,从台下喝彩的人群就可以看出。

闺蜜看到她泪流满面的样子吓坏了。没事没事,她说,想到要嫁人有些伤感,我醉了,先回去了,你们玩开心点。

4

她搬去和未婚夫同居,未婚夫一时兴起让她做菜,她想到曾做过的清炒西兰花,于是也做给未婚夫吃。可未婚夫只吃了一口就放下了筷子,也不评价直摇头。她拿了筷子夹起来一尝,立刻就吐了出来。好咸,她赶紧给自己倒了杯水。你以后得多练练啊,未婚夫说。

她想到他曾吃得那么津津有味,还吃得一干二净。哎,你有烟吗?她问未婚夫,话一出口她就立即后悔了,她知道未婚夫是不抽烟的。怎么想到抽烟了?没事别沾这个。未婚夫说。她一下就来了气,我就想抽怎么了。

她摔门而去,在小区门口的小商店里买了一包烟,老板,再买一个打火机。她发现自己其实连拆烟都不会,心一急猛一撕整包烟散了一地,她捡起一支点上,深深吸了一口,呛得直咳嗽,就像第一次抽烟那样。她的眼泪流了下来,只不过,不是呛的。

她最终与他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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