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是大学同学,很好的朋友,共同的爱好让他们有很多共同的语言,他沉默而敏感,她而多愁,他喜欢她。三年,在大学中他喜欢了欢了她整整三年,只是,她不知道。
他早有了女朋友,后来,她也有了男朋友。他对女朋友很好,他从来没有忘记过她;她很爱自己的男朋友,经常会在他面前说起他俩之间的故事,开心的,不开心的,满脸的深情和幸福。他总是认真的听着,有时说上一两句,告诉她,两个人在一起不容易,不要想那些不开心的,双方都要宽容一点。
他会在每个节日或者重要的日子发短信给她,在寒流来袭时提醒她记得加衣服,多运动,因为他知道她身体不好,容易感冒;她会在跟男朋友吵完架的夜晚打电话给他,哭着诉说自己的委屈;会在某个看星星的时候突然感到温暖,因为她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总是在关心自己,不论什么时候都不会离开,虽然,自己的心里已经有了另一个人。
他在意她说过的每一句话。她说很喜欢他那支黑色的钢笔,可那支笔是他女朋友送的生日礼物,他找遍了小城所有卖文具的地方,想找一支一模一样的笔送给她,可是最后还是没有找到。于是他把另一支送给她,那是他进大学得到的第一份奖品。她清楚的记得他在女生宿舍前那块草地上喊自己的名字。那是一个六月的早晨,阳光还是悠悠的,小草穿起了最鲜艳的衣裳昂首接受太阳公公的检阅。他就站在那清晨的阳光里,脸上带着笑,还带着夏日早晨的清爽,绿色的草地,把他清秀的脸映衬得格外有朝气。他看着她婷婷的向自己走来,粉红的衣裙,在清晨的微风中轻扬,白皙的脸在晨光中有种透明的感觉;他看到她对自己微笑,他宁愿,这一瞬间就是一个世纪。
他比她早一年毕业,离校前的那个晚上,他跟一帮哥们都喝醉了,他却想起了很多事情,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心愿未了。他回到寝室,给她写信。他想告诉她自己这三年来对她的感觉,想告诉她有一个人一直在注视着她,那种感觉,没有任何杂质,只是单纯的,单纯的喜欢,喜欢她走路时旁若无人的样子,喜欢她高兴时神采飞扬的笑容,喜欢她忧伤时眼角的点点泪光……信写了很长,有七页纸吧,他想站到她的楼下大喊她的名字,把信交给她,然后用很大的声音说:我喜欢你。他想再看看她的眼睛,她的笑。只是,已经过了凌晨一点,他猜她已经睡得很香了,梦里应该有一个人,但不是自己。他把信烧了,七张纸,留下的却是不多的灰烬。
毕业后,他只身一人去了她家所在的那个城市,离他们学校所在的城市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是巧合还是刻意,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在这个陌生又冷漠的城市,他像只忙碌的蚂蚁,每天勤勤恳恳,在喧嚣的车辆、人群和污浊的空气中往来奔波。可是,一种说不清的吸引力让他愿意留下,宁愿忍受这里的一切:冷漠的面孔,变化无常的天气,昂贵的物价,沉重的工作压力……他换了几次手机号码,每次换了号码,他总要给她发个短信或者打个电话,每次按下那几个熟悉的数字,他心里就会有莫名其妙的安定,他从不在手机的电话簿中查找她的号码,那几个数字,他已经背得很熟,很熟。
她仍在甜蜜的恋爱着,仍会跟男朋友吵架,和好,然后再吵。每次吵完,她习惯性的想去拨他的号码,她记得那几个数字,只是每一次,她还是会偷懒,从电话簿里查到他的号码,然后给他打电话。她已经习惯他在电话里略带疲惫的声音,习惯他不定时的短信问候,习惯了每次回家与他闲聊到深夜。她没有时间去整理这些习惯,因为毕业就在眼前,她跟男朋友为了留在同一个城市正在想着各种办法,他,只是个远远的影子,站在她看不到的地方,寂寞地,注视着她。
也许是命运弄人,她跟男朋友终于没能留在一个城市,那个蝉音缭缭的六月,她把心爱的人送上南下的列车,自己留在了读书的小城。那天,送完男朋友,回到一个人的房间,泪水怎么也止不住。原来,真的有无能为力的时候,她不得不认输。
她在小城只待了一年,一年里,他给她打过很多电话,她却总是很忙,有时没说上两句话,她就嚷着要挂电话,其实,不论多忙,无论多晚,她都会拨通南方那个城市的长途,电话里,她从来不提自己有多累,从来不提自己在打点滴,也不提自己又瘦了,这些,只有跟他聊时,她才挂在嘴边。爱一个人,就不能让他担心,她想,而他,是自己永远的倾听者,只要一句话,他就能听出自己不开心,他是能够看懂自己的。一想到他在不远的城市,一种踏实感就涌上心头,那种感觉,就像品尝一杯热热的酽茶,在冬天里,就着一围炉火,那种感觉,是温暖。
一年后的一个深夜,他接到她的一个电话。电话里,她的声音很微弱,像是在哭。他很紧张,问出了什么事。她说了个大概,是被老板欺负了,现在马上就要搬走,因为那间房子是老板给的,如果留在这里,那家伙晚上一定会来纠缠自己。他感觉心好象被一只强有力的手揪了起来,浑身的血只往上涌。“禽兽!”他恨不得马上跟那家伙拼了,她还在电话那边低低地哭泣。“你在那里等着,我马上就过来。”只听这句话,她的心立刻安定了下来,那种温暖的感觉又回到了身上,说不清是感动还是高兴,
一个半小时后,她看到了他,虽然四周已是漆黑,她仍看得出他的笑容跟那个六月早晨的一模一样,她甚至可以感觉到阳光从他身后洒下来。他看到她,憔悴消瘦了不少,纤纤弱弱地,提着两个大大的行李包,一瞬间,他的心里一阵阵地疼。什么话都没有说,他抱住她,她在他怀里静静地抽泣。她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洗衣粉的味道,那个六月的清晨,那个有着涩涩笑容的男孩,那校园草地上的宴宴欢笑,一切,重新回来。
那晚,他们在一起。本来他说要走,可是,她怎么也不让。她不知道明天该怎么办,她忘不掉那个羞辱的时刻。那一晚,她只有一个想法:让他守着自己,看着自己,不要离开。
他守着她,看她长长的睫毛上带着点点泪珠;看她哭红的眼睛含着说不尽的委屈;看她白皙的手臂上几道伤痕赫然醒目。他吻了她,她在他怀中睡着了,却感到脸上有一阵温热的湿。她睁开眼,看到他的泪水在流淌。
不久,她也回到了这个城市。很久没有回来,让她感到亲切的,竟然不是别的,而是知道这里有一个人,有他在这里,即使是陌生的城市,也不会觉得空荡。
他们会在周末一起去吃饭,在天气很好的夜里一起看星星,喝酒;他会在每天忙碌了一天之后给她打一个电话,听她抱怨今天又心烦了,工作又不开心了;她会在特别高兴或者不高兴时给他发信息,有时会骂他是猪,猪样的人。他回发过来:我是猪,所以给猪发信息。我是猪样的人,所以我喜欢猪样的人。她笑,一天的辛苦,好象少了一半。
他来这个城市已经四年了。每天清晨,把自己淹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努力,上进,升职,加薪;黄昏时,带着一身的疲惫回到属于自己的房子。在大家眼里,他年轻有为,工作勤奋。在女朋友眼里,他体贴专一,是值得托付一生的人。只有他自己知道,有些东西,在那个六月的早晨就已经注定了,擦不掉,抹不去,即使岁月的流水已经将它腐蚀得模糊,记忆也会让它的芬芳永远萦绕在心里。他曾告诉她,等有了一点钱,他会在女朋友的家乡买套小房子,在那里安定下来,然后结婚,然后生子,然后变老。她没有说话,眯起眼睛问他:再然后呢?他沉默了很久:再多的然后,也不能把你忘掉。
她一直在不停的跳槽,每换一次工作,都会请他吃饭,然后告诉他自己其实不喜欢这份工作。两年后,她男朋友也来了,像迷路的小鸟找到了回家的路,每一天,她都觉得精彩,虽然工作一样会有不开心,虽然一样要忍受空气的污浊和拥挤的交通,可是,一切都不一样了,有些东西,是不能被取代的,就像心脏的位置,放在那里的,只能是一颗心。
她一样的给他发信息,他一样的给她打电话。他知道她容易失眠,到处询问治疗失眠的偏方。她听说他要去北方出差,天天看那边的天气预报,临走时还塞了两瓶辣椒给他,因为她知道他吃不惯那边的东西。
可是,一切都不会改变,她不是他的天使;他也不是她的港湾。五年后,她成了幸福的新娘,美丽、甜蜜,一如记忆中永远的六月清晨,他不会忘记。她要他祝福自己,他说,她的幸福是他这一生的心愿,为了这个心愿,他宁愿陪在她身边的人不是自己。
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心愿,嫁了心爱的人。婚礼他参加了,披上婚纱的她美得令人眩目,她甜甜的笑着,那种笑是他熟悉的,也是他没有见过的。他想,自己可以放心了,因为心愿已经实现了。
他仍在这个城市忙碌的生活着,像只辛勤的蚂蚁,上班、下班,只是,她的消息,就如深秋的阳光,一天天的淡去。十二月的第一天,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空气里都是冰冷粘湿的味道,令人几乎忘记曾经有过那样美好的六月的阳光。他撑着伞,匆匆走在每天必经的路上,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避开川流不息的汽车,向着不变的目的地走去。经过一个广场时,他看到一个身影,很熟悉,让他想起有这样一个人,跟她一起看星星,为她牵挂,为她祝福。
她从温暖的家出来,撑起透明的雨伞,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避开川流不息的汽车,向着不变的目的地走去。深秋的雨飘在身上,即使只有一点点,也令人颤栗。她裹紧了外衣。经过一个广场时,她看到一个身影,很熟悉,让她想起曾经有过这样一个人,一起看星星,陪她度过最伤感的日子。
他往前走,她也往前走。他发现那个身影不止熟悉,她认出了那个曾经令自己感到温暖的笑。他在她面前停住,她走到他身边微笑;他看着她,她看着他。十二月的雨在伞上打出响亮的声音,清晨的寒气让他们脸上染上了微微的绯红。他看到那个粉红的身影婷婷地向自己走来;她看到一个羞涩的男孩在六月的阳光里傻傻地,对自己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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