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就忘了

时间:2016-12-22 16:58:39 

要彻底忘记一个人有多难?人们都说很难。因为我们所讨论的,是一个曾经进入你心灵、进入你生命的人。“忘记他,等于忘掉了一切。”有首歌这样幽怨地唱着。不要说一切那么极端吧,但起码是对一段生命历程的忘却。真的很难。不需要是什么刻骨铭心的想念,只要是确确实实发生过的事,总会在你的生命中留下痕迹,有了适当的媒介,就不由得你不记起。走在路上,你会突然想起这家店你们一起来过;买水果的时候,你会想到那次你生病,他冒着大雨为你买葡萄;在网上闲逛,看见论坛里几个网友突然聊发少年狂,更会突然想起他也曾经写过许多给自己。

然而这一切都过去了。直到三个月后的一个晚上,我的手机上出现了一串似曾相识的电话号码。没错,是他。可是让我吃惊的不是他的电话,而是——我怎么也想不起他的名字!

不可能的,电话上有显示的,你说。可是,我原先的电话恰恰丢了。

可笑么?讽刺么?他,这样一个曾经让我的心灵颤抖的人,可以就这样,“咻”,一下子随着我的手机丢失从我的生命中消失,我甚至连他叫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他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e-mail,全都没了。电脑里的QQ,只有他的网名,也再没有遇见过他了,他的头像总是灰色的,一动不动的,被埋没在长长的好友名单中,看不见了。生活中他的一切痕迹都被清除了,我不能不忘记他。

我犹豫着,怎么在新手机里贮存他的号码?我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拼命地想,使劲地想,想到了同朋友戏谑他时用他名字起的外号,甚至想到了几乎十年没见的、名字里同样有着这个字的初中同学,但就是想不起他名字的另外两个字。一片空白。

当他开玩笑式地问我,为什么我们不能重来时,我清晰地记得,当初分开的理由,甚至所有的细节。唯独是仍然没有他的名字。

我真的爱过他么?是的,这毋庸置疑。我忘记他了么?看来是的。三个月时间?天啊,我连十年前的同学都记得!

一天一夜的追思,最终,也只能很不甘心地存了他的网名。从此,他在我的电话里,就只是一个网友。

我不承认自己凉薄如此,所以结论是:当我们以为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也许,我们爱上的,只是这样一种感觉——自己对于爱上一个这样的人的想法。这个人是谁,已经不再重要。忘了就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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