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林曼瞪圆双目,大Boss不会是想吃龙虾宴吧。
安楠点点头,又继续在渠塘里奋斗,而等他一远离,林曼鼻尖的腥臭味终于消失,那是从大Boss身上散发出来的,好难闻,待会儿坐车的时候,她岂不是要被熏死了。
她握了握小拳头,小脸跟着皱成苦瓜状。
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坐大Boss的车,用脚走回去,可惜路途遥远,她这小短腿可能要走好几个小时,她苦思冥想,脑汁都快用尽了仍想不到好办法。
她扁扁嘴,换了一个姿势,用手撑住脑袋看着不断奋斗的大Boss。
他身影纤长笔直,阳光照下来的时候在他身上镀了一层唯美金色,薄薄光影中,林曼看到他的双唇不断扬起,漂亮脸蛋神采飞扬,尤其是抓到大龙虾时,笑意更加灿烂,就像是一个得了糖果的孩子。
明亮,纯粹,干净,也让她沉溺。
林曼看着,双唇情不自禁弯起。
“Boss,我小时候也总和我堂哥来抓龙虾,也像此刻一样,堂哥负责抓,我负责拎水桶。”林曼晃了晃小脚丫子,笑道:“等站累了,就像现在一样坐在田埂上,一边看一边发呆,挺有趣的。”
“你堂哥有我技术好吗?”安楠问了一句。
林曼双手托腮,细细回想:“应该差不多吧,都抓了挺多。”
“是吗?”安楠弯了弯眼睛,笑容明亮,“我还以为,我比较厉害。”
林曼干笑,大Boss还真自信。
“是啊,堂哥他很厉害的,每次抓都是一大水桶呢。”林曼比划了一下,一想起小时候的趣事,她就格外开心,“只不过堂哥现在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我们之间的联系也没有小时候那样多了,也不曾出来一起抓龙虾了。”
人似乎只要一长大,就会失去很多单纯快乐,可也会越来越成熟,也会获得其他领域的快乐和幸福。
安楠笑笑没有开口,继续奋战到底。
日头实在浓烈,林曼用手挡住照下来的阳光,她的眼前终于变暗,又能再次看清大Boss抓龙虾时的模样,真的和小孩子一样特别容易满足。
她以前一直觉得大Boss高高在上,开那么一家大公司肯定很有钱,而且见多识广,工作认真,虽然有时候蠢了一些,但总感觉很遥远。他就在山顶高高处,而她只是在小山脚,彼此只能仰望,一直接近不了,而此刻,她觉得大Boss不再那样遥远了,反而觉得很是亲近,似乎只要再走一步,两人就会彼此靠拢。
林曼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下意识双颊一红,连带着耳根子也红起来。
“林曼,走了。”
安楠抖了抖湿掉的脚丫子,将皮鞋提起来拿在手里,转身赤脚走在田埂上。林曼觉得大Boss的脚背很好看,许是长年穿皮鞋,脚背没有见到多少阳光,看上去格外白皙,皮肤也很好,林曼有些羡慕,眼巴巴地瞧着他的脚背,丝毫没有感觉到自己的目光有多么如狼似虎。
“林曼,你在看什么?”安楠转身,阳光大刺刺落下来,他的那张漂亮脸蛋也被镀上一层明亮光泽。眉目如画,眼眸如玉,叫人目眩。
林曼双颊又是一红,连说话都有些仓促结巴,“我在看鸽子呢,野鸽子味道鲜美,肉也嫩,突然好想吃。”
她伸手指了指树枝上活蹦乱跳的鸽子,灰色羽毛的,看上去肥而大。
安楠站在原地看着她,突然间眼内笑意不断加深,到最后,竟然噗嗤一声大笑出来,“林曼,没想到你也挺喜欢吃的。”
林曼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大Boss是在间接说她是吃货吗?
这不科学……明明大Boss才是最喜欢吃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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