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16岁的我自戏校毕业,父母希望我去澳洲,在他们身边找个活干。但我哪肯乖乖地听从?我始终认为自己是个骨子里有叛逆性格的人,又正是青春年少,刚刚离开师傅管束的教鞭,怎么有可能又去父母身边做乖儿子?
因为自幼在影片中跑龙套,我执意往电影界发展。我个性好热闹,喜欢这个喧闹的行业。我对自己的功夫与发展很有信心,主角暂无机会,当个龙虎武师(粤剧对“武行”的称谓,即京剧的“武行”)总不成问题吧?一直生活在充满约束的环境里,自由的天空对我有着无尽的诱惑力!我觉得,似乎到这个时候,自己才睁开眼睛重新打量周围的世界,不禁有些眩惑,有些目不暇接。
不久,我竟然陷入了一场昏天暗地而又稀里糊涂的初恋中。
那时候口袋里没钱,但是有时间。在开拍的电影中扮一个小角色,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不会天天都有这样的机会。我住在租来的陋室里。按着在戏校养成的习惯,每日早起,练一阵功之后便兴致极好地沿着繁华的街市溜达,看街景,看车流,一切都显得新鲜、有趣。
经常如此来来去去,我留意到一个每天都从此经过的大辫子姑娘。姑娘细高身材,也就是我这般年龄,梳一根黑油油的大辫,有着白皙的脸庞。她天天背着书包准时经过此地,大概是哪个学校的学生。
我正是朦胧思爱的年龄,依稀感到这个女孩很顺眼,因为妈妈过去就是梳着一根大辫子的。女孩文文静静,走路轻轻巧巧,很合我的心意。我素好热闹,却偏偏欣赏安静性格的女孩。
我真是敢想敢干,再见到女孩时便把她拦住了,开门见山地说:“你叫什么名字?我们交个朋友吧,我叫陈元龙!”女孩吓了一跳,又羞又气,脸腾地红了,恐怕她以为遇上了街头的小流氓。我赶紧解释,自己是个演员,是龙虎武师,会功夫的,只是想和她交个朋友,没有恶意。女孩仍不说话。我吓唬她说:“你不说出名字我就不让你走,你就上不成学了。我还知道你家在哪里,我会每天到你家楼下等你的。”女孩无奈,只好道出了自己的名字。
以后每天我们都会碰面,我搭讪着与她聊天,女孩也渐渐活泼自然起来。女孩放假的时候,我便买上几枝便宜的鲜花,煞有介事地约她去公园。我们最爱去的是九龙仔公园,我可以陪着她在公园的长椅上泡上一天半天,卿卿我我地说些孩子气的话,谈父母,谈好朋友,谈好吃的食物,也谈梦想和未来。
我说自己的理想是:“成为一个大牌明星,挣很多很多的钱,给你买好看的衣服。”女孩含羞地笑了,现出一个甜甜的酒窝。我奉承对方:“你真漂亮!你要答应我,一辈子都要梳这样的辫子,不许剪短发。”女孩玩着辫梢,爽快地答应了。
一辈子,太长的光阴,而从年少的人口中说出,显得太轻飘太随意了。真是的,我当时无法预知自己的一辈子将是怎样的,那时候还没有事业,也没有钱,牵扯我、吸引我的全部就是这个大辫子姑娘——那时,我以为爱情就是一切了。我当然想不到自己成为所谓“天皇巨星”时,想向我献出爱情的姑娘多得令人吃惊,她们痴迷的程度也让我害怕!
我专心地陪着初恋的姑娘,为她讲故事、唱歌。实在无话说了,就翻跟斗、拿大顶,以求她开颜一笑。我此刻正预支着自己的爱情。在往后的一生中,我大概再没有如此的闲心和闲情来享受爱情了。正像那首流行歌曲《我想去桂林》所唱的:“我想去桂林,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我想去桂林,可是有钱的时候,我又没时间。”结果,桂林终究难去。人生的尴尬大抵如是,良辰与美景总是不配合,不能像装在口袋里的东西,很凑手地同时把它们掏出来。
成名后,女性对我的爱慕、爱恋、单相思,在我眼中就如同洪水猛兽,我就是不干什么亦绯闻不断,倘若沉溺其间,肯定遭灭顶之灾,哪里还能够如此心无旁骛既纯又真地谈恋爱?我后来常常避之惟恐不及,只好宣称自己不解温柔,不懂浪漫,不明了感情。
人世间,那类不重结局的少年人的美妙感情,终究成为无果之花。
我与大辫子少女在九龙仔公园的长椅上缠绵约会了有一个季节,最后,这段初恋因为一个喜剧性的插曲而稀里糊涂地结束了。
一天,伙伴约我一起去玩桌球。这个玩意当时在香港很时髦,我原先只是看别人玩,现在自己上阵了,很是兴奋。那天初拿球杆时,我还需向伙伴讨教,不出一个时辰,我已能连击连中了。我迷上了桌球,输了要赢,赢了还要赢,好胜与投入的性格在这项运动中展露无遗,而对大辫子姑娘的热情锐减。渐渐地发展到没有时间去找她了。她见我如此沉迷于打球,顾此失彼,完全像个贪玩的大孩子,气不得恼不得,慢慢也就心淡了。
16岁的初恋不了了之。恋也罢,吹也罢。自己都是始作俑者,自然也谈不上难过或是追悔。现在,有人评论我说:在成龙眼中,爱情像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也迷人,也动人。但要长久地吸引他,显然不够力度……这些话有点道理。我精力充沛,闲不住,待不住,喜欢像一条准备入海的蛟龙一般,寻求腾挪跌宕的广阔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