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笑

时间:2016-12-27 16:37:25 

1前缘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个女孩,夕阳西下,我一个人压着马路,欣赏天边的晚霞。晚霞下面,突然一个小女孩穿到马路中间,去救一只在马路中间无助的小猫咪。我被这一切吓呆了,来来往往的车辆都发出急撒车的声音。一辆大卡车司机好像并不知这一幕,速度很快的朝这边驶来,我跑上前去,把小女孩拉到了路边上。她跌到我怀里,那双像猫咪一样漂亮的眼睛傻傻地看着我。不得不说,她真的很漂亮,她留着短发,我通常喜欢长发的女孩,可这个留着娃娃头的小女孩让我看呆了。她坐在路边抚摸着怀里的小猫咪,好有爱哦。我问她,“小朋友,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吧。”她不理我,我就一直跟着她直到孤儿院门口,她回头看我,眼里充满恳求,好象在告诉我,求求你带我走吧。我疯狂的跑回家让妈妈收养这个孩子,妈妈看都不看我一眼,“你觉得我们家这个条件还能再多养一口人吗?不要觉得你爸做生意,他就从来没赚过钱。养一个和你爸一样不争气的儿子已经够了!我告诉你没事不要给我出去乱跑,我要看着你在家学习!”直到再出去那天是妈妈让我去给她打酱油,我绕道去了孤儿院,她已经被领养走了。我在孤儿院门口徘徊了好久,擦着伤心的眼泪…… 2后序 我曾经为小时候的一件事做过许多次噩梦,梦里那个孤儿院的小女孩死在马路边。也许是我心里有愧吧,我恨当年的我没有办法保护你。 我发誓如果还能再见到你,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为你做点什么。 在这所初中,虽然我家不是很有钱,还是有许多女生喜欢我,她们都叫我“贫民王子”,也许是因为长得帅的缘故吧。我对女生很好,我把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女生当成是梦里的那个小女孩,以弥补我的过错。但那些喜欢我的女生会装作需要帮助的样子,我也没有怪过他们,只是无奈的笑笑。这些年,我仿佛一直在寻找着什么,也许我是在寻找那个“真正需要我帮助的女孩”吧。你,在哪里呢?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去妈妈开的小店帮忙,远远的看见妈妈抓着一个女孩的手与她争吵。我跑过去,“妈,怎么了?”妈妈:“现在的小孩都不学好,敢偷我的东西,我要把她送到警察局去!”我转头看向那女孩,她不服气的看着我,此刻,我的时间静止了。我惊呆了,什么也听不见,只看见她的嘴一张一合的给妈妈吵着。妈妈拿起电话报警时,我回过神来,拉起女孩就跑。我拉着她跑了好远好远,我仿佛要飞了,脚下轻飘飘的。我,终于找到你了。远处是一片金黄麦浪,麦浪中间有一座废弃的房子,我们爬上屋顶,此时天特别蓝。她问我,“为什么要帮我?不要以为这样我就会感激你,我是被冤枉的。”我发现她的口袋里藏着一块橡皮,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远处蔚蓝天空。她跳下屋顶准备走了,我说:“你,还记得我吗?”她好奇的回头看我,嘴里嘟囔着,“神经病。”我一直悄悄地跟在她后面,知道她家的住址。她的家住在废品收费站,父亲是我们这一代出了名的流氓,跟着这样的父亲日子一定不好过吧,我又在后悔当初没有说服妈妈收留她。 很巧的是初一这批新生有她,她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进我们学校。每天早晨我都会起得很早绕到她家,等她出来送上温热的牛奶和面包。她会毫不犹豫的拿起来就吃,我知道她没有吃早饭,其实她吃的就是我的早饭。看着她吃得很香早已忘了自己咕咕叫得肚子。我笑着问,“你叫什么名字?”她心不在焉地说,“尔笑。”我心里想,这个名字真适合你,你莞尔一笑的样子很好看。班里的同学瞧不起她,她会很自豪地说我是她男朋友,看着那些女生羡慕嫉妒恨的表情,她高兴的笑着。 很快,冬天到了,看着她还是穿得如此淡薄,我会脱下自己的外套给她披上。我悄悄的问一句,“尔笑,你有,稍微厚点的衣服吗?”她把我的衣服还给我,“连你也瞧不起我吗?”她哭着跑了。我哪里是瞧不起她,我早已用自己一年攒的400块钱给她买了羽绒服。我知道她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现在她唯一可以炫耀的是我是她男朋友,如果她觉得连我也瞧不起她,她会受不了。我把羽绒服放在她的橱子里,躲在远处看着她欣喜的表情和同学们羡慕的目光。放学后,她早早地等在我班门口,“穿在我身上好看吗”,她转了一圈,“碎花的,今年很流行啊,一定是你买的吧,谢谢你。”人靠衣装,她美丽的脸蛋就配穿这样漂亮的衣服。我们班的男生都看呆了。她抱着我,与我接吻。那是我的初吻,很甜。我想,那是不是她的初吻呢?听说她养父调戏她,是真的吗?想到这里我的头很疼,如果当初我把她直接领回家,她就不会被别人领养走了。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关于她的风言风语我都置之不理。我班里的那群富二代确实有追过她,我想她也不会至于见钱眼开,不要自尊吧。一天深夜她打电话给我,说她养父要强奸她,我没有穿鞋就跑了出去。跑到那的时候,她已经上了陈广瑞家的豪车,她的养父被陈广瑞家的手下擒住送去公安局。我对着车里的她说,“尔笑,你没事吧。”她看着穿着睡衣跑出来的我说,“我没事,你快点回家吧,小心着凉。”“你跟我一起走吧。”此时的我有些害怕,怕她不跟我了。她说:“你回去吧,我们以后不要再联系了。”我着急地说:“我已经说服我妈,跟我们一起住吧。”她大声说:“你还不明白吗,我已经不想再过穷日子了,这年头没有钱的人只能受人欺负!请你以后离开我的视线。”车子驶离我的视线,我一夜没回家,接着就是几天的高烧。 后来的日子对我来说就是煎熬,我曾亲眼看到陈广瑞在学校里踢她肚子,我过去替她挨了揍。我一个朋友告诉我,“兄弟,你还不知道什么事吧,尔笑怀了陈广瑞的孩子,陈广瑞害怕了,让她做掉孩子,她还想好事,觉得陈广瑞他家会让她做儿媳呢!兄弟我劝你,人家自己的事你就少管啦。”昏暗的酒吧里,我喝的烂醉。手机上那个很久没有联系的号码闪烁着,我回过神来,接通了。“哥,救救我,救救我……我在医院,我好想流产了……”,然后是手机摔落在地的声音。我坐上出租去医院,一路上都在重复着一句话“师傅,在快一点,我有亲人在医院里。” 医院的走廊里,尔笑每一声呻吟回荡在我脑海里,让我头痛欲裂,我对自己说,尔笑,等你好了我一定带你走。醒来时,我躺在病床上,旁边坐着我的妈妈。我连忙问:“尔笑呢?”我妈妈不耐烦地说:“管好你自己就行了,她已经跟着她男朋友走了,萧峰你听妈妈说,明天我就把你转到省城去。好容易你爸爸遇到了贵人,生意做成功了,我们……”我的耳朵又开始失明了,听不进去妈妈在说什么。钱,身外之物,你以为拥有它就可以得到一切吗?如果有人问,谁愿意跟钱过不去啊,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我。 萧峰 我,尔笑,这辈子只被爱过一次,跟萧峰哥在一起,100天。一辈子只爱过一次,夕阳下救我的男孩,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我是一个悲剧,从出身那天起,在孤儿院受小朋友欺负。被领养后,受养父调戏。贫穷,在学校被同学瞧不起。交了一个富二代男朋友,他爱的只是我的美貌和身体,为他流过一次产后分手。如果问我这一生有没有光明的时候,我会说,有,100天。与萧峰哥在一起的日子是备受瞩目的,因为学校里的女生都愿做他女朋友,他是校草,拥有最温暖的笑容,有最温暖的心。 现在,我又是一个孤儿了。去省城吧,上个技校,找个有钱的男朋友,没办法,我也要活。况且,萧峰哥也在那里,有他在,我会生活的轻松些。想到这,我觉得惭愧,因为我,让他很辛苦。他,会恨我吧。如果有缘还能遇到他,我会为他做个好女孩。 天中,我从没见过这么宏伟的学校。怪不得可以称为省里最有名的贵族学校。“姊妹”带我参观的第一个学校就是这儿,我是让她带我到这里的高中看看,却没有让她带我来这里啊,这里应该不会有萧峰的。我心不在焉的走着,她拉了我一下,“你看,前面的那个男生是我梦中情人,砖石王老五,人长得又帅,对女生也好……”在我们的对面,是一对幸福的情侣。那个女孩跟我一样,喜欢养猫,她的怀里抱着一只猫。跟我更一样的是,猫上面那张脸,一样的短发,猫一样漂亮的眼睛。他的旁边,男孩正蹲着给她系鞋带。同样的一幕,发生在我们小镇的初中,萧峰和我。我听见那个女孩说,“老公,那个女生长得跟我很像啊。”男孩缓缓的转过身来,过了一会女孩扳过他的脸,“好了,她又不是我。”说着踮起脚尖吻上他的嘴。我转身走了,姊妹跟在后面唠叨,“怎么走了啊。”我说:“你追不上他的。”“为什么?”“他不是那样的人,他是个好男人,你还不够了解他,在他身上你花的时间还不够。”“切,就好像你很了解他一样。”姊妹有些不服。“我”,我停顿了一下,“是他以前女朋友。”扔下愣在那里张着大嘴巴的姊妹,径直向学校门口走去。姊妹打电话过来,“尔笑,怪不得我觉得他女朋友长得跟你很像,原来就是照着你的摸样照的啊,哈哈,你可要发财了,快去吧你那长发剪了吧,穿的清纯点再来。”清纯,我还回得去吗?看着镜子里的我,美丽而性感,就像杂志封面的女模,大波浪,低胸短裙,化着浓浓的妆。刚才,他应该没有认出我吧。我拿起剪刀把头发一下子剪掉了,眼泪掉下来弄花了妆,我看着镜子里的我,好丑,好脏。我使劲的洗脸,用了好几遍洗面奶,希望可以把我洗干净点。 躺在床上,翻开手机找到那个很久都没有联络的号码,发了一天短信“我刚才去你们学校了。”我想应该不会有人回应了吧。叮叮,叮叮。我打开手机,“我看见你了。”眼泪掉了下来,我激动的回复了“有空吗,出来见个面?”“好的,我去接你。”我把地址打上“天安二路技校宿舍。”我打开我的行李翻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我想要的衣服,以前那些幼稚的衣服早就让我扔了。我在心里问自己,尔笑,你还回得去吗? 一辆路虎停在我旁边,他摇下车窗,“上来吧。”坐在他旁边,他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你头发怎么了?”“让我剪掉了”,我不敢看他。在美发店门口他停了车,“下来吧。”服务员热情的问,“小姐,请问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发型?”“娃娃头,谢谢。”我们异口同声地说。服务员笑了,“你们一定是一对很幸福的情侣。”我在心里笑了一下。萧峰说:“我想你误会了。”服务员有些尴尬,更尴尬的是我。走在夜市上,看到一件小碎花裙子,我兴奋的跑过去买下来。他问我,“怎么还买这种裙子,不太像你的风格啊。”我回答他,“在人心里最深处的东西才是最美好的,也许现在已经过时了,再把它找出来回味一下总是美好的。”我们去吃了夜宵,我还记得那一年我过生日,他带我去吃夜宵,我还第一次喝了啤酒,那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东西。这一次我喝的不多却醉了,他送我回去,我抱着他不让他走,我强吻了他还扒他的衣服,他推开我走了。第二天醒来看到桌上的醒酒药,才想起昨晚的我是多么愚蠢,有些伤感,我想他不要我一定是嫌我脏吧。 我想上大学,我想靠着自己的努力挣干净的钱。我想起了咪咪,那个我走哪带到哪的咪咪已经好几天没喂了,它跑到哪里去了。我跑出去找,马路中间,咪咪又跑到路中间去了,我穿过马路抱起咪咪,这时我看到一辆大卡车向我驶来,我傻在那里,一只手把我拉了过去,就像那一年一样,我倒在他的怀里,“以后不要再穿马路了,没有一个人会救你三次。”是萧峰。他的胳膊被擦伤了皮,我很担心,“你怎么这么傻啊。”眼泪不听使唤的掉了下来。“你是在为我流泪吗,我没事的,小时候那次都没有死掉,现在就更不会死掉了。”他笑着说。我有些糊涂,“你说什么,你,救过我。”“嗯”,他看看我,“你早就不记得了。”我哭得越来越凶了,“我记得,只是还没有看清楚他的脸他就消失了,我一直都在找他,我这辈子最爱的人。你,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我声音越来越大,我知道我已经失态了。他拿了纸巾给我擦眼泪,“在屋顶的时候我就想告诉你了,你没有听啊,还说我是神经病,我以为你早就忘了。还有,那天我不是消失,而是跑回家让妈妈收养你,再回来的时候,你,已经走了。”我扑到他的怀里,心里终于找到了从没有过的安全感。 原来安全感和幸福感是一样的,男孩,我终于找到你了。原来,你一直在我身后,从未走远。如果我早些回头,就能看到你了……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你一直寻的那个梦里人,就是你身边的人,那种幸福要怎么形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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