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雾的转角
华灯初上,美丽绽放。晨曦站在上海的南京路上看着车水马龙。流光溢彩的街灯突然让她有了一种茫然感。虽然上海处处冠着“东方”之名,但在其中却难觅东方的韵味。那种繁华更多的让人联想到纸醉金迷。
“sorry,yourcallingisbusynow,pleasetryitlater。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候再拨……”晨曦看了看表,已是北京时间凌晨1点。浩的电话还是打不通。“浩底在干些什么!在跟客户谈生意,还是……”晨曦一直用自己的话安慰自己,晨曦一直编织各种让自己原谅浩的理由。在爱情上,她是个阿Q。浩这个让晨曦欲罢不能的男人,晨曦被折磨得痛苦不堪。她即使知道香水有毒,她也要一饮而尽。
18岁大一,晨曦遇到了浩。在一家酒吧,Lincy指着坐在转角处正在喝酒的浩对晨曦说:“浩是我表姐的老板,女人心目中的完美男人。你要是能将他搞定我就请你到上岛喝杯蓝山。”晨曦细细打量了一番对面的那个男人:一双黑的发亮的皮鞋,笔直的西裤,蓝白细条纹衬衫,左手一块金光闪耀腕表。从外表上可以看出他身价的不凡。晨曦拨拨两边的头发,对Lincy说:“没问题,你瞧好了。”晨曦要了一杯酒,悄悄走到浩的身旁,此时浩正在接电话。没等晨曦开口,就差一步的时候,晨曦被椅子绊倒了。酒全洒到浩的脸上!晨曦顿时吓傻了,脸上立即泛起了一个又一个红晕。浩带着一种惊异目光看了晨曦然后拉着晨曦的衣角:“小姐,你把我电话打湿了,你能不能马上把你电话借我。”晨曦怯怯从包里掏出手机递给了浩。浩走到一旁,对电话说了几句就把手机还给晨曦,只冷冷的说了句:“以后小心点。”Lincy在一旁笑破了肚皮,晨曦耸耸肩很不屑的说:“这种男人我才不稀罕呢。”
大约两天后,晨曦正坐在床上看书《一棵开花的书》: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突然她收到一条陌生的短信:美丽的公主,我可以和你约会吗?不知道是哪个无聊的追求者,晨曦回复:对不起,公主只跟王子约会,现在没空!嘀嘀……“我就是王子啊。”晨曦把手机丢到一旁,她觉得没必要跟这些无聊的人纠缠下去。嘀嘀……“丫头,你上次把酒洒了我一身,我总可以要些补偿吧。”晨曦惊悚……原来,佛前的五百年的苦苦祈求,为的是今生一次倾心相遇。
在浩这张精心设计的情网里,晨曦还是陷了下去,无法自拔,心甘情愿被浩一口一口吃掉。浩这个比晨曦大8岁的男人,成熟稳重,聪明能干,成功而又浪漫满足了年轻的晨曦对男人的全部幻想。在她的世界里,浩就是她的全部。在这个偌大的城市,孤单而又陌生,浩是她唯一可以依靠的肩膀,唯一可以握住的暖手,是她所有的希望和慰藉。她离不开浩。
Lincy不止一次对晨曦说别把这份感情看得太真,浩不过是个情场浪子,他身边还有一大堆的女人。晨曦摇摇头:“浩会爱我的,天长地久!”她变得迷失了自我,她开始学会化很浓很浓的妆,穿着性感的衣服挽着浩的手进出一个个夜店。她知道浩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晨曦要向浩身边所有的女人证明,她比所有人都年轻,只有她才能赢得浩。
看到浩收到其它女人关怀的短信,晨曦可以装作不理,浩在MSN里跟别人玩暧昧,晨曦也可以视而不见,在浩的公司偷看到浩跟漂亮的女同事打闹,晨曦没有勇气推门进去,而是以最快的速度逃出了写字楼。在晨曦22岁生日那天,浩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后说要回去处理事情,留下一张银行卡就匆匆离去,把晨曦留在大商场里。那一刻,泪水终于夺眶而出,晨曦听到了心的破碎,明白了,原来她真的什么也不是……什么天长地久,什么海枯石烂,什么始终不渝都是梦幻般的绮丽,就如泡沫禁不起任何考验。
看尽落花过后的所有繁华,只有月亮一如当初那么洁白透亮,只是当初看月亮不像她今夜这般复杂和矛盾的。晨曦决定放手。她不得不承认,她输了,输得那么彻底。大学毕业,晨曦放弃浩精心替她安排的那份优越的工作,只给浩发了条短信“分手”。收拾行李南下到了一家报社工作。
重新梳理心情,她相信明天的太阳依旧灿烂,她坚信在下一个路口,她一定能通往幸福,蓝天和世界还属于她。在新的工作环境里,忙碌而充实的生活能让她暂时忘记悲痛。只有在晚上,晨曦不停地听着忘倦的歌,一边抚慰创痛,一边继续行走。晨曦喜欢逛夜店的习惯还一直保留着,她仍旧打着一层厚厚的眼影,走进一个个陌生的酒吧。她甚至还幻想,有个人在后面拍她的肩膀,然后听到一声熟悉的“丫头”。其实晨曦还是不能够释怀,她放不开。晨曦渐渐明白,不是她忘不了浩这个人,而是忘不了那些青葱岁月里那些掺和着血泪的付出和等待。她只怪自己还太年轻。
在那个栀子花开的季节,晨曦认识了年轻的成,这一切都好像是发生在梦中的事情了。一天,晨曦去上班,一进办公室就闻到一种特殊的芳香。“是谁的香水啊,这味儿可真好闻。”一个女同事指着窗外一棵开满白色小花的树说:“栀子花啊,你不知道吗?”晨曦摇头。“你别发愣了,李社长叫你呢!”另一位同事又说。晨曦走进李社长的办公室,李社长是个大约50岁的知性女性,平时对晨曦很不错。也是,看起来乖顺可爱漂亮的晨曦谁不喜欢呢。在这里,谁又会知道到年纪轻轻的她能经过多少事呢。
“晨曦啊,交男朋友没?”
啊——她不明白李社长怎么突然会……“哦,没有……还没找到合适的。”
“呵呵,真是个好孩子!我儿子叫成,是一名外科医生,今年和你一样大,我想让你俩认识,觉得怎样?”
晨曦不想拒绝李社长的好意也就同意了,想来不过是见个面吃顿饭,也不一定成。
“成喜欢到城南的那家老树咖啡,今晚7点他会在最东靠窗的位置那等你,你可别迟到了呀!”李社长高兴得如二月的桃花,别样的红呐。
下班后,晨曦回到了家,在镜子前照了又照,衣服换了一件又一件还种觉得不够满意。最后她决定穿那条A字形不规则下摆的白色连衣裙,配上一双棕色小马靴,化了点淡状,抹上唇彩就去赴约了。在车上她给Lincy发了条短信:“我正在去相亲的路上!”她可以想像Lincy看到短信后是一种怎样诧异的表情。
到了老树咖啡,晨曦一眼就看到了最东靠窗位置的成。她径直地走了过去,背着手,样子俏皮得很。
“你好,成,我就是晨曦。”晨曦大大方方的自我介绍,配合很专业的微笑,散发着甜美的气息。
成很有礼貌的站了起来,“哦,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叫成。”
成的个头大约有一米八,穿着休闲裤和T恤,脚上是一双白色板鞋。给人一种阳光运动青春无敌的感觉。甚至长得还有点像晨曦大学里那个校草!
刚开始,他们都没话说,气氛很尴尬。突然成冒出一句:“小姐,我觉得你很眼熟,我们有见过面吗?”
晨曦认真看看成,“对不起,我实在不记得在哪见过你。”
“哈哈,我想起来了,就在城南的那家HighMusic我们不是见过一面吗?”
晨曦的大脑在搜索……“啊——你就是那夜的那个……”
原来有一次因为喝醉了,晨曦在城南的HighMusic的转角处被几个流氓欺负。幸好有一个穿粉红色衬衫的男子帮助。现在晨曦想起来了,因为那夜转角的路灯坏了,晨曦没看清楚那男人的样貌。
晨曦尴尬地笑笑:“谢谢,当时我还没来得及感谢你,你就走了。”
成淡淡的说:“你那晚的样子就如一朵冷艳的郁金香,现在看你就像一朵兰花。我妈说你就跟桃花一样粉嫩。”
“我不是你妈说的那样的乖孩子。”
成突然握着晨曦的手:“我是学理科的,对历史不感兴趣……晨曦,给我个机会,我们交往吧!”
晨曦有种莫明的感动,或许除了浩之外,她再也没有从其他男人身上体会到了温情。这种感觉很久违。
她点了点头……
那夜过得很漫长,打开MSN晨曦发现浩给她的邮件:
宝贝:
咱别闹了,回来好吗?
每次吵架,浩总是只有一封邮件,短短几个字就能把晨曦哄好。
晨曦只是默默地关掉网页,没有任何回复。她也在笑自己是多么愚蠢,一个对自己不上心的男人,自己却如此的死心塌地。
下班后,晨曦不知怎么的。走到了窗口的那棵栀子树下,望着满树的白花和那隐约的芳香,想着被自己虚掷的少年时光,对于许多的这些晨曦只能感伤。
一年后,晨曦嫁给了成。在成为她举行的那场盛大的婚礼上,当成为晨曦亲手戴上那款象征爱情的白金戒指时,晨曦终于体会到了,原来所有的情愫必须要两个人才能实现,爱情真的搀杂不得半点的瑕疵。
为晨曦捧裙子的一个豆蔻小女孩对晨曦眨眨眼睛:“姐姐好漂亮呀,姐姐是干什么的。”
“呵呵,姐姐可以说是个作家吧。”
“那姐姐一定听说过《一棵开花的树》这首诗歌了,可以念给我听听吗?”
晨曦望了望成送给她的那束玫瑰,求婚时,成就是把戒指藏在玫瑰里,成单膝跪下,问晨曦愿不愿意陪他走那未来。晨曦就这样接过了玫瑰,成了成的新娘。
“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在《一光年的距离有多远》中写道:“每一个女孩都曾经是一个无泪的天使,当她遇上心爱的男孩时便有了泪,天使落泪,坠落人间。所以每一个男孩都不能辜负他的女孩,因为她曾经为了你,放弃了整个天堂。”
她抬起头,为的是不让泪水溢出。
死生契阔,只为一个情字。风花雪月,只因这段情而黯然消魂。不求功名百尺,只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共看庭前花开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