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超忙,拉家带口不说,还得看着阿瑟,光下半年去社区捞他的次数比带我媳妇儿旅游的次数都多呢,人家不愿意啦。你没事儿劝劝他哈,奉公守法当个好孩子不行吗?
恩恩,说点儿啥呢?十八的青春,就是我的青春,就是我们那些当初赖在小米加公寓里所有人的青春。
现在我还在转型中,啤酒已经能搞定了,在尝试喝高度烈酒。
养了两只狗,一只金毛,一只哈士奇,金毛叫大毛,哈士奇叫二毛,阿瑟在澳洲再这样闹下去,我就不准备养三毛了,因为实在没时间看它们。
胡子可能是天生的,怎么刮也不行,现在阿瑟看着比我年轻很多,我去社区拎他的时候,人家都把我当成他的长辈,类似叔叔那种。
关于青春的感慨,不想说太多,都在脑子里留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