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他,穿着得体的浅黄色休闲西服,头发修剪得很整齐,哪里像从前,每次都要我催着他去剪头发,他不肯,还嘻皮笑脸地,“宝儿那么爱我,哪怕长成个刺猬头,宝儿也不在意的哦。”
那是当然。因为爱着他,所以什么都不在意。包括他的工资总是用得精光,我的钱除了付房租水电,还要为他的信用卡买单。他身上穿的,衬衣裤子,甚至袜子和内裤,都是我亲自挑选买下来。那时候的他,总是幸福满满的表情,“宝儿对我真好。”
而这一切,他只需要付出一点微笑,一些拥抱,信口说来的甜言蜜语。
他不喜欢我穿短过膝盖的裙子,OK,那我就不穿呗。他为我的低胸毛衣大发雷霆,我赶紧向他道歉,还要在床上尽力买他的好,他才会原谅我的过失。
想起来,心酸。真的。二十一岁的我,是那么天真。那么一心一意。那么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