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男女再婚记(352)

时间:2016-12-28 23:32:44 

我:“尽多大力?是3万5万,还是30、50万,还是用百分比来表示,是百分之多少?”

L:“你这不是在说老婆和妈妈两个人落水了先救谁的问题吗!”

我:“这不是一样的问题。”

L不语

我替他表达:“我替你讲吧,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必须先给儿子保留着一份财产,这个财产不能用来救我?”

L莫名地谴责我:“不就是个死嘛!你这个人怎么看得这么重呢!”

我被人鄙视了,我也觉得自己有点无耻,我居然,我居然把感情、把生命看得比钱还重要!讲到这里,我很对不起大家,我本该学探春姐姐说声:“我但凡有气性,早一头碰死了!”我应该跳起来拿脚走人!

但是我很不争气,我没有这样做。我还在想研究他这样选择的背后,究竟是什么观念在趋使他?是他确确实实漠视生命,还是漠视我的感受,

于是我继续假设,如果现在他没有离婚,如果这个孩子是他和妻子共同的孩子,那么他愿意吗?

L回答大概是会那样做的,会把所有的钱全用于给妻子治病。于是我得出一个结论:“无论我对这个家庭做出多少牺牲和贡献,无论我怎么像对待亲生孩子一样对待你儿子,不管是现在的衣食住行,还是将来的发展成家,我都享受不到和他生母一样的待遇,是这意思吗?也就是我只有奉献和付出的义务,没有得到回报的权利?”

 

昨晚写了一小段,不小心弄没了,重写。因为谈话很细碎,可能有时候会漏一两句,或是顺序有点小错乱,但整体的意思不会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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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说:“这个不一样,这个不可能一样的。如果为孩子的生母花掉,孩子不会有想法,可是你不一样。。。”

我:“我对孩子尽和生母一样的责任义务,又哪里不一样了呢?你的回答,又引出下一个问题,那就是你以后准备怎么教育孩子看待我,看待我们将来要出生的另一个孩子?你准备教给孩子一种什么样的人生观?

我有点感觉:似乎你再婚,再育,就对大孩子有种亏欠的心理。其实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不过实施了三十年,独生子女现在有一两亿吗?我们自己,我们的父母,都不是独生子女;当初你出生的时候,你父母有没有觉得对不起你哥哥?你呢,是怎么看待你哥哥的?有没有觉得哥哥多余,如果没有哥哥,自己就会得到父母更多更多的?”

L:“那时候还小呢,哪有这些概念。其实我儿子很纯的,你看他现在能接受你,会向你问作业,你和他说话他也能答你,能做到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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