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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下学期,工作的事情已经搞定,就等着那张即将到手的大学毕业证,近日又追到了自己暗恋N天的林妹妹做女朋友,小日子过得滋润滋润的。于是和女朋友林林商量,要不咱们干脆搬出学校非法同居得了,反正马上就毕业了,皇帝老子又奈我何?最重要的是可以彻底摆脱那一个黏死人的格子,那个说了十年后我一定会爱上她的格子。大学四年里,我被格子折磨得只想一脚把她踢到爪哇国去,没少给她脸色看,可是她依然雷打不动地每天下课便出现在我们宿舍。
刚把所有东西搬到租住的屋子里,小胳膊小腿的我累得动弹不得,躺在床板上刚睡过去,可是睡梦中似乎又听到格子在我耳边唱了快十年的那首她的追男情歌。这个死格子真是阴魂不散,睡个觉都不让我安宁,还好是在做梦!
翻身起来的时候我还是听到了格子的歌声:“……日子一天一天过,我们会慢慢长大,我不管你懂不懂我在唱什么,我知道有一天,你一定会爱上我,因为我觉得我真的很不错……”条件反射似的从床上弹起,结果头磕到桌上起了一个N大的包。这还不算什么,更让人伤心的是透过虚掩的门,我真实地看到笑面如花的格子正卖力地往另一间卧室里搬东西呢。
我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出去,抓住格子的包气急败坏地问:“死格子,你是怎么进来的?谁同意你住进来了?”
格子的脸上还是那标志性的笑容:“真小气,是你家林妹妹同意我住进来的。再说你还应该感谢我呢!”
我一脸迷茫:感谢她?只要她能从我身边消失上三天,我就谢天谢地了。
“反正你们有两间房,另一间空着也是空着,这不正好,既成全了我的考研,又成全了你和林林的洞房花烛,免得人家不和你睡在一起。”
我听了差点背过气去,这理由也太冠冕堂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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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格子,我的血泪史是三天三夜也控诉不完。
格子家和我家是邻居,一个女孩子可偏偏生就了一个男孩子风风火火的性格,小的时候格子就整天和我黏在一块了,这所谓的一块包括我去打架和上厕所。一天她在电视里看到了人家接吻的镜头,她说小强咱们也试试,嘴巴就凑了上来。我急了,绕着房屋转起圈来,直到最后她把我捉住,强硬地夺去了我的初吻!当时我极度委屈地蹲在墙角里抹眼泪,格子则义正词严地站在我的面前说:“放心放心,虽然是我的初吻,但是十年之后你一定会爱上我的,所以你不用怕,我不会跟警察伯伯说你欺负我。”
现在我仍记得失去初吻的那一天是1994年的六一儿童节。
中学的时候格子出落成一个水灵灵的小美女,两个人也不能再像小时候一般吃饭睡觉上厕所都黏在一块了,可是我的苦日子却才真正地开始。有人不是用一句话来形容青春期的叛逆吗———“喜欢一个人就和他作对”。我则成了她的整古对象。
好不容易熬到了高三,我郑重地选择了一所西部高校的计算机系,心想这下终于可以把烦人的格子甩掉,她中学六年最怕的便是数学,就算是打死她也不会再跟着我上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系的。
可是上大学报到的第一天,我就在新生的花名册里看到了格子的大名,转过头一看,穿着一袭碎花裙子含着棒棒糖的不正是格子吗?我差点没吓得吐血。
我说:“格子你不跟着我会死呀!”格子也不生气,挽住我的手,甜蜜蜜地说:“我长得这么可爱,人又聪明伶俐,对你痴情又专情,爱上我你绝对不会吃亏的。就算你现在不爱我也没关系,总有一天你一定会爱上我。”
我愤慨地说:“绝对不会,就算世界末日降临,就算全天下的女人一夕之间消失,我也不会自讨苦吃。”
从此之后,我的大学再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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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子来了,麻烦也就来了。首先是我和林妹妹的二人世界里多出了一个太阳,害得我们连随时随地想来个拥抱都要四处环视一下敌情,她还大大咧咧地说,你们随便随便,当我是透明人就行!第二天她不知从哪里牵来了一条京巴狗,在客厅里吃喝拉撒臭得要命。她一向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宠物,这不是明摆着和我作对吗?
更可恨的是,格子还在她的卧室门口贴上一张大大的告示:男人与狗,不得入内。狗就是那条霸占了我们客厅的京巴,而告示上的男人,不就是特指我吗?这个死格子,竟然拿我和狗狗相提并论。
我三下两下撕掉她门上男人与狗的字条,格子吊儿郎当地靠在门边看着我说:“看你的小样,你可千万别往自己的脸上贴金,我料你这衰样绝对成不了男人,充其量也只是个男孩而已,我这字条又关你啥事?”
那天晚上我躺在林林的身边一句话不说,想着格子的男人男孩论心里窝的火一阵一阵上来,格子说得也没什么错,我和林妹妹之间虽然感情甚好可从未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现在的我还是完整的男儿之身呢!可这话听到耳朵里怎么听怎么就像是种讽刺。我咬了咬牙伸手过去将林妹妹拉进怀里,可是一向温顺如羊的她却死命地挣扎,之后脸上又莫名其妙地被狂喷一气,眼睛疼得要命。
我说:“林林你怎么了?”林林说:“格子说了你今天晚上会对我意图不轨,想要把生米给煮成熟饭,叫我小心一些。她还给了我一瓶防狼喷雾剂,没想到还真让她给说对了。”
你猜那个时候我最想干吗?想一头撞死在墙上。
从此之后,林妹妹总是和我保持一定的距离,且美其名曰要把洞房花烛留到新婚之夜,就差没在床中间画上一条线摆上七碗清水。
我对格子是恨之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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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一件煮饭事件发生之后,格子不仅占了我的地盘,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扔在另一间房子里抱冰冷的枕头不说,还抢走了我和林林恋爱的大好时光。鲁迅先生不是说过,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吗?既然这样,那我也只好狠心一次了。
我把格子心爱的京巴狗拿到菜市场上,付了几块钱给屠夫,几秒钟前还在活蹦乱跳的小狗立马变成一堆狗肉,回来之后我熬了一锅狗肉汤。狗肉温补,夏天吃起来更是满头大汗,我索性脱去衬衣长裤,穿一条本命年的大红短裤蹲在锅边大吃特吃。
格子上完课回来,书包往沙发上一扔,问我:“哟,今天你这懒鬼怎么转性了,难得见你下一次厨房,做了什么好吃的?”
我舀了一碗肉递给她:“快吃快吃。”格子吃下一块后说:“味道怪怪的,到底是什么肉?”我咧开嘴阴险地一笑说:“不就是那只京巴呗。”
格子的眼泪在一瞬间涌出一片,站在她面前的仿佛是她的杀父仇人而不是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朋友,看得我心里直发毛。不一会儿她冲了上来,拳头雨点一般落在我的身上,这个小丫头片子还有点力气,打在身上竟有些疼,我只好两只手握住她的手臂。正在这个时候,门开了,林林一进门就看到我只穿着一条大红内裤,握着格子的双手,而格子则泪流满面寻死觅活的样子。林林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你把格子给咋了?”然后流着泪水跑出了门去。接着格子挣开我的手臂也跑了。天呀,我这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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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回想我是不是做得过分,也不知道该去追格子,还是追林林,她们两个人是朝两个不同的方向跑走的。可是我竟然发现自己满脑子里想的都是格子,想起我们从小到大的往事,这是格子第一次和我发这么大的火,原来,我在乎格子比在乎林林要多得多。天啊,我该不会喜欢上她了吧,喜欢上这个野蛮格子,我会三十不到就夭折在她的手里的。
站起身来的时候天已经微黑,我垂头丧气想走回屋里睡觉,天大的事情,睡一觉起来就好了。可是迷迷糊糊之间不知道怎么走进格子的屋里。奇怪的是格子的床已经收拾得只剩下床板,东西整整齐齐地放在行李袋里堆在屋角。原来,就算我不把格子心爱的小狗宰了,格子的去意已决。
写字台上还有一本纸张泛黄的笔记本,上面还搁着一支钢笔,我知道那是格子一向当宝的日记本。我好奇地打开日记的第一页,上面的日期是1994年6月1日,我失去初吻的那一天,格子将强吻我的过程简单地叙述了一下,包括她对我说的:小强,十年之后你一定会爱上我的!
我没有耐心一页一页地翻看,将日记本翻到了最后,最后一页是格子昨天晚上写的:小强,我十三岁生日的那天对你说过,十年后你会爱上我的!因此,我在你身边待了十年。可是明天就是我二十三岁生日了,你仍然对我没有任何感觉。我就要走了,请允许我吻一吻你的额头,从小到大你是我唯一喜欢的男生……
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竟然有些湿润,这么多年来,我竟然一直不知道格子的生日,就像从来都没有注意过她一样,格子在我的世界里只是一棵微不足道的小草,而我却是她的全部。
我发了疯似的冲出房间,满校园满城市地寻找格子,因为我的格子,明天就要从我身边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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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子似乎人间蒸发了一般,我挖遍了她所能去的每一个地方仍然找不到她。凌晨6点钟声敲响的时候,我颓废地回到我们租住的小屋里,看到格子的行李仍然好好地放在她的房间里,心里才舒了一口气,暗想:格子的东西还在,她终究要回来拿走的。
8点多的时候格子终于回来了,那个时候我正坐在格子的门口打盹儿。格子狠狠地踢了我一脚,叫我滚开,拿起行李就要走人。
我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了,低着头屁颠屁颠地跑过去:“格子,你的狗被我吃了,吃了就吃了,大不了我还你一个活蹦乱跳的男朋友!”格子毫不客气地伸手说:“拿来。”我怯怯地将自己的手伸了过去,一边伸一边斜眼打量格子,这时候我才发现格子突然多了几分似水柔情,小嘴小脸在夏日的晨光里张扬着美丽,连细细的汗毛都呈现着女孩的青春,格子一直都是美丽的,只是我从未正面注视过她而已。
呵呵,结果大家自想而知。凭着我能说会道、善于辩论的口才,格子成了我女朋友。
后来格子偎在我的怀里摸着我的小胳膊做掐状“温柔”地说:“从现在开始,你只许疼我一个人,要宠我,不能骗我,答应我的每一件事都要做到,对我讲的每一句话都要真心,不许欺负我、骂我,要相信我,别人欺负我你要在第一时间出来帮我,我开心了你就要陪着我开心,我不开心了你就要哄我开心,永远都要觉得我是最漂亮的,梦里也要见到我,在你的心里面只能有我。”
唉,我的下半生呀!认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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