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俊漫翻了翻白眼,她哥怎么回事,明知道她最最最讨厌的人就是这个嘴花花的混血男了,还让他过来送,还不如自己打车省事。
不耐烦地说,“为什么每次看到你都那么讨厌呢?一身碎花衣碎花裤,你真的觉得时尚吗?影响我的审美观。”
曾朗弹了弹自己的衣领,“你可以侮辱我你不可以侮辱我的品味,这是艺术,艺术。”
曾朗说得有点激动,习俊漫不屑一顾,一张无害的脸扯了扯,她已经累得不行了,不想再逗留,敲了敲窗户,“可以走了吗?”
曾朗无奈地耸耸肩,觉得这个有着公主病的女孩,自己招惹不起,也不想多说什么,从小习俊漫看到他,都会要咬一口,心里阴影蛮大的,对着她,他也是避而远之。
习俊漫睡在车里,曾朗已经来到了目的地,本来想叫醒她的,却看到佳人睡得如此香,脑子出现了莫名其妙的恶作剧,从身上取了一支黑色大头笔,涂抹在自己手上,对着习俊漫的脸,沉思了下,印在哪里好呢?
想了想——脖子,轻轻地点在她的脖子各处,让人产生误会,心里高兴极了,这回让他惩治了下习俊漫,大方把多年的仇一笔勾销了。
习俊漫睡着睡着,嘴角还有滴滴口水,曾朗嫌弃地看了看,小声嘀咕着,“不止公主病还流口水!”
忍不住叫醒她,用他白皙的手掌拍在她的脸上,“醒醒,口水,大姐,口水啊~”
车里,睡梦中的人儿正梦到自己咬了一口曾朗,洋洋得意地宣布自己的战果,嘴角有点口水没抹去,该死的没有多久,被人拍醒了,习俊漫瞪着曾朗,“你作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