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坐在客厅的地毯上,地暖源源不断地往屋子里输送充足的热气。她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的修长背影,白色衬衣,灰色休闲长裤,她心底陡然升腾起一阵慌乱。
向来号称阅尽人间风月的“百人斩”,难不成这次要栽到眼前这个男人手里了?
他是著名的专栏作家裴斯宇,他就是她日日幻想着自己要成为的那种人,站在写作界的顶端,不需要做枪手自己的作品就能够得到权威的认可,住在自己喜欢的房子里,窗帘、碗筷、地毯选择喜欢的样式,可以一觉睡到中午也没人管,坐在床上吃薯片掉一床的渣也没关系。
而这些,都是她曾渴望过的。
现在,她懂得了,自己想要的,一直坚持的,无非就是自由。而眼前的男人,他做到了,也恰恰正是她想要的自由。
这世上一定存在着另外一个你,做着你不敢做的事,过着你想过的生活。很明显,裴斯宇就是另外一个许尽欢,所以她喜欢他,从看到他第一眼起,她就知道了,她喜欢他。那种感觉,就像清泉之于麋鹿,他将是她一生的渴慕。
许尽欢沉吟着看他在厨房忙碌的背影,她闻到了香气,他速度真快,已经做好了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