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次会见了张玉虎。这次,我更加确定的以为,极有可能是女孩儿为了自己的名声问题故意向公安机关陈述了错误的时间,但这样也给了我们一个契机——如果我们能够证明被害人陈述的时间里张玉虎没有作案时间,则能够为其作无罪辩护。
这里我不是非要为坏人开脱,只是我感觉张玉虎也挺可怜。十八岁不到判处无期徒刑,经过六年多的服刑,至今已经二十四岁,这六年期间,其拼命的努力改造,终于获得了减为有期徒刑十六年。一旦该宗**罪被认定,恐怕又要重新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样其出狱时已经届不惑之年。一个人年轻时的荷尔蒙冲动,把大好的青春消耗在大墙里面,太过于残酷。
另外,本案侦查期间,公安机关的工作做的很不扎实,不说漏洞百出,但起码多处供述相互矛盾,严格执行证据矛盾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原则,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如果无罪辩护成功,也能促进公安机关改进办案作风。
我仔细的询问了张玉虎在控方控述的案发当天其活动规迹。李说其从初中毕业后,即进入父母公司帮忙。控方控诉的案发当天其一直在父母的公司里,下午下班时分,公司还召开了一次高管会议,具体内容是某楼盘销售时的银行按揭问题。会议结束后,其与姐姐还有另一股东的儿子张小虎一起去了邻镇看社火,直至约十时回家,回家后就睡觉了。
我有一个疑问,既然张玉虎没有作案,为什么对案发时间记忆那么深刻?张回答说是因为控方陈述的时间恰好是邻镇放社火的时间,而其本人当天在开会前就已经与张小虎约好下班后到邻镇去玩,所以公司开会时早就心驰神往心神恍惚心急如焚心不在焉。
我接着又问他都在邻镇做了些什么,怎么去的怎么回的?他回答三人中只有其本人会开车,当天开的是老爸新买的本田车,在邻镇吃了馄饨然后等社火开始,大约九点多的时候社火结束,三人开始往回赶,先把小虎送回家,然后姐弟二人一同回的家。
他的回答滴水不漏,我也开始疑心自己最初的判断是错误的,更加确定的想要帮其洗脱罪名。
从看守所里出来,我又驱车到张玉虎父母所在的公司走访。这是一家民营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时间久远,案发当时公司员工已离职了七七八八,仅有办公室主任和几个业务经理还是原来的老人。他们众口一词的表示当天下午时分的确召开了会议,我又从办公室里调取了当时的原始会议记录。遗憾的是,当天的会议记录里,唯独没有张玉虎的名字。
办公室主任给我的解释,是因为当时张玉虎并未成年,其到公司上班也并没有具体工作,所以公司会议纪要里并没有记录他的名字,但他当天确实参加会议了,一个业务经理还清晰的记得,因为其参加会议时迟到,这个少爷还要罚自己的工资,后经其父母打圆场才不了了之,说的煞有介事。
我越发的感觉这个案子有搞头。
也许是我接受洗脚服务时的那句甜言蜜语起了作用,高菁菁对我的态度改变了许多。我再见她时,无论是语言、眼神、举止,她都温柔许多。她主动的邀请我参与其婚礼的筹备,婚纱的挑选,确定婚宴的场地规格,甚至宾客的接送,嫣然把我当成了娘家人。当然,在这个城市,除了母亲,我差不多是她最亲近的人了。
我也一丝不苟扮演着娘家人的角色,我喜欢她,这是毋庸置疑的,既然无法成为夫妻,就老老实实的当个大哥哥吧!
当时网络上流传一篇文章:
做不成夫妻,做个特别的爱人!
两个可能彼此相爱、喜欢的人, 彼此不能成为名义上的男女朋友,只能做个特别的朋友……
也许是为了朋友之间的义气,不能归属。
也许是为了顾及家人的意见,不能归位。
也许是为了自己的前程,不能承诺。
也许是相遇太晚,彼此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人。
不过即使没在一起,
彼此仍能找到塌实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