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父认为那女子就是翁之曼,所以就找她求情。“孩子,我以为你们是未婚的关系,可事实不是,如果滕华真对你那样,他一定得坐牢的。我求你,求你别把那天的事情如实说了。滕华虽然不是好丈夫,但他是个好父亲也是个好儿子。”
面对滕父的恳求,就差点没跪下的份上,翁之曼决定隐瞒当晚的事实。这就当报恩吧。
很快,警察就找到了翁之曼,询问当晚的事情。
翁之曼戴上了那枚订婚戒指,说自己是滕华的未婚妻。那天晚上确实在酒店套房里。至于是否被滕华侵犯,她说是情趣,一种刺激的行为。
警察得到了证词,确定滕华无罪,但当晚滕华在公共场所,醉酒闹事,破坏公共财物,法院判其关闭十五天并罚款五万。
翁之曼带着礼物去看小杰,医生告诉她,小杰现在的情况不错,再过五天就可以做骨髓移植手术了。为求谨慎,医院再对翁之曼和小杰做一次基因配对。第二天,医院把翁之曼叫去。主治医生神色凝重,说:“你知道你怀孕了吗?”
翁之曼点头。
“可在提取造血干细胞前四天,医院得每天替你注射动员剂,现在医学水平虽高,但不能肯定它对胎儿没有影响。这样问题就大了,是继续捐献还终止捐献,医院不能替你选择。我们不能为了救一个人,而去伤害了另一个人。”主治医生说。
翁之曼也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如果要救小杰,那不就是要打掉肚子的孩子?
腹中胎儿是翁之曼生活的重心,甚至是她生存下去的唯一动力。要打掉孩子,说什么她也不会答应的。但到新加坡,就是要救小杰的性命。小杰多么可爱,多么懂事,而且也是她的亲生孩子,也不能不救他的。
翁之曼从没这样为难过,她真的不知道怎么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