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最终的判决谁也不知道,但通过我在网上查找的案例以及金律师经历过的来看,这样的合同纠纷大多都会把履约金返还一部分。不过就算是终审判的结果是全额退还履约金,对我来说也就足够了。因为亦城在长期缺乏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也不会撑到太久,而他的小贷公司包括他自己,也面临非法集资的罪名。所以这边给他退还这笔履约金,对到时候他的情况起不到任何帮助。
只是郭子瑜的死打乱了所有的节奏,虽然也有想到过郭子瑜会自杀,但我没想过会是在当天晚上,我想至少也应该在罗家和她决裂之后。所以现在确定罗亦聪是否和会主动放弃和港投合作,对整个计划来说意义不大了,因为他和他父母之间的隔阂已经不存在,所以他身后自然会多出一条退路来。
我只不过想借用这件事,了解到罗亦聪对港投的态度。要是他已经不在乎要赔偿这笔违约金的话,那就说明他昨天发的短信并不是威胁。那么我也就应该在霍大哥的帮助下,加快摆脱这件事的速度。
因为我不确定霍大哥到底什么时候返回出租屋,所以到了港投直接招呼丽丽不用泡茶先跟我到办公室。到办公室落座之后,我就开始安排道:“你等会儿和罗总联系下,按照原计划跟进亦城的项目,有什么情况随时给我来电话汇报。另外沙龙现在出了点状况,先暂停对它的收购行为,具体什么时间我再通知你。这短时间我有事都不能到公司,有什么事情你随时和我保持联系。”
“好的潘总。”
正说着,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汪林。汪林是去了郭子瑜跳楼的现场,我想是不是有了什么新的情况,抬头对丽丽说:“你先出去联系下罗总吧。”
丽丽转身离开后,我才按下接听键,“你好汪律师。”
“潘总,刚才我去了现场,也去了死者所有的沙龙了解了一圈,发现死者并不是没有偿还赔偿金额的能力。那么如果就凭协议上金额,似乎不足以让死者自杀才对。现在矛盾的问题就在这儿,当事人虽然供述称并没有对死者进行威逼和暴力,但在事发时是六男一女,死者是处于弱势。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能够证明死者有精神病史或和协议无关,恐怕到时候会被警方认定是当事人利用了言语威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