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蒙蒙送进了县政府家属区的一个私人托儿所里。所长是一个特别慈眉善目的老太太,退休老教师,早先在政府工作的老伴去世了,儿子在部队里当着高官,她一个人留在这里。
她儿子给她雇着一个年轻的小姑娘侍候她,她嫌清闲,就在门外挂了个托儿所的牌子,和小保姆接收一些附近的在政府工作的人家的小孩子,给帮忙看护。她说她不是图钱,她是图的乐趣,教书教了一辈子,离开孩子她就觉得冷清。她说这话,我信。
我把蒙蒙送交给她照看的时候,她温和地笑着说:“这孩子可机灵,长大了肯定是个有出息的孩子。”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跟灌了一汤匙蜜似的。明知道这不过是人家老太太的一句称赞,蒙蒙不过才两三岁的小毛孩而已,根本看不出将来,但我心里还是乐。这就是为人父母最为虚荣的地方,特别喜欢人家夸自己的孩子。
还没到春节,我老爸老妈的电话就跟着火似的一个接一个地打过来,催命似的让我赶紧回家,说有大事商量。我自从到县里后,就没有回过老家,一次都没有回过。我只是托过一位在县城工作的我们老家的人,给我老爸老妈捎过一些营养品,捎过五百块钱。
其实倒不是因为路途远,县城到我老家也不过就二百多里的路罢了,我只是觉得心里闹腾得慌,一直就没有消停过。而且我想我老爸老妈也不一定就很热切地希望我回去,以前我每次回去人家问起:“听说小二子离婚了?现在有找到合适的了么?”我老爸老妈的脸就跟烤红薯似的,红里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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