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他把我从冰凉坚硬的地上拉起来,记得他拂开遮住我脸的长发,记得他握住我的手,一起拿他的名片,他一个字一个字的给我讲他的名字,霍砚尘。笔墨纸砚的砚,红尘万丈的尘。
我第一次知道男人也会喷香水,第一次知道高个子男人穿燕尾服比西装更显挺拔,第一次知道原来男人口腔里发出的气息不一定都是臭的,大都市里的男人都会刷牙嚼口香糖,而只有我所生活的小城镇,男人忙碌起来经常脸都不洗。
我承认最初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对霍老板动过心思,如果没有他对妈咪说留下我,我根本不知道我会在华南混成什么德行,还有没有曾无限风光过的冯锦。
霍老板是我第一个喜欢过的男人。
但我没对任何人讲过。
即便现在看到他,还是会勾起许多回忆,触动我心底最沉寂的那根弦。
我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他没有过多寒暄和问候,就像多年不见的朋友重逢,他问我喝茶吗,我说不渴。他问我有事吗,我说我想要回来。
他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不过很快便消失,他笑而不语,就那么静默注视我,似乎在想我到底碰了什么钉子,竟肯吃回头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