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包括对房产、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齐全后,由区登记部门发放申请表。由双方所在单位、村(居)委会进行调解,自申请表发放之日起满一个月调解无效,并经区登记部门确认属无法调解的,给予办理离婚手续。
《哪些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算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离婚诉讼的当事人重大争议常常集中在财产分割上,但财产的分割从法律上来说首先要分清哪些财产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或他人财产,在划定了分割范围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具体分割。这个问题总括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