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孩好可怜啊,二十多天了吧,这孩子的意志力蛮强的,就算是一个大人也早就受不了了吧,她居然在门口,一直等了二十多天了。”
“谁说不是啊,你是没见到,她扒着垃圾桶找吃的那模样,看的我的心都酸了,这都是造的什么孽啊!”
“哎,也别怪先生,前夫人可是先生最爱的女人,而她却为一个乡巴佬生了个女儿,别说先生了,恐怕任何男人都接受不了,只是可惜了那孩子了,她又有什么错呢。”
听到这里,聪明如霍逸琛已经听出了大概。
季霖天和他父亲交好,在父亲还在世的时候,他们来往比现在更为密切。
季霖天的前任还曾是母亲的好姐妹,他的干妈呢,只是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她突然消失不见了,这些年季霖天也一直在满世界的寻找。
所以说,大门口那个小呆子,是干妈的女儿?
起了好奇之心,他收买了两个佣人,把来龙去脉都搞清楚之后,他对门口那个小呆子,动了恻隐之心。
就如那晚一样,不知为何,但他确实就是想帮助她,要知道他平时可不是那么爱管闲事的人。
要见妈妈是吗?
说来也是巧,淳于秋正好身体到了所能承受的极限,多日的哭泣,让她生了重病,季晴看了直呼好可怜,霍逸琛眸光一闪,接话:“这就是母性吧,记得曾看到的一本书上写过,一头母狼的孩子不见了,母狼生生的哭死了。”
他这句话,说的声音不大,却又刚好能被季霖天听到。
然后,他果然猜对了,凭借季霖天疼爱淳于秋的那份心,在季家大门口整整窝了快一个月的小呆子,进了季家门。
季霖天虽同意她进门,但是怨气怎么可能没有,他对她说:“以后不准叫小秋妈妈,要叫夫人,记住你的身份只能是下人,答应就留下,否则就滚。”
浑身散发着恶臭的她,想也没想就答应了:“我知道了!”
试问,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已经懂的了审时度势,懂的了隐忍,怎能叫人不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