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为她会找个合适地机会跟我谈一谈,不管是以戏谑还是严肃的口气,不管是让那件事过去还是让它成为一个无法擦拭的污点,我都应该跟她谈谈。但是她对这事儿始终闭口不言。后来我又想,是不是她在等我提起。也许这是某种考验,毕竟我才是始作俑者,是犯错的那个人,主动认错难道不是应该?
可是一直拖延到初冬我才有勇气开口,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我和莫思薇的关系平淡如水、波澜不惊。那天晚自习后我拉着她到校外的一个烧烤店宵夜。这家店口味一般,价格出众,因此具有了一个特别得好处:人少。在最角落的位子上我犹豫了片刻,然后直入主题:
“暑假时候,就是你要回家之前的那次……嗨,我很抱歉,你别生气。”
她显然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但巧妙地回应:“什么事?我已经不记得了,你没必要为一件我不记得的事情道歉。”
我感谢她的好意,不过还是说:“为什么不记得了,你不想谈吗?”
“不是,真的,没关系 。”
“我应该早点主动跟你说说这事儿,怨我。”
“没关系。”
“希望它不会影响到我们的关系……还是已经影响到了?我看这半年来你都有点心不在焉的。”
“没有,嗨,没关系的,你别太上心。”
她的躲闪让我摸不着头脑,她是真不想谈,还是那件事让她尴尬得不愿再谈?不管哪一种,对我俩的关系都没帮助。她难道真的不在乎……不是对事,而是对我。
“难道是……因为有其他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