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头冒出细细密密的汗珠,直到手掌吃痛,陆挽清才反应过来,松开紧紧攥住的手。
深呼吸了两次,陆挽清始终没那个胆子往回走,巷子那头似乎有汽车的鸣笛声。就为了这个“似乎”,陆挽清强忍着害怕,决定往前走。
凌尉有点心烦意乱,于是开车就不那么走心,一不小心就把车开到一个连百度地图都定位不了的偏僻位置,他一气之下又不小心按到了喇叭,凌尉闷了闷,索性下车。
兜里还有一盒烟,他抽出一根,烟是定制的,连带着包装盒的质地都是纯银镶金边,还骚气地刻着一支盛放的玫瑰。
这种烟盒特挑人,气质稍微不好的人用它分分钟就可能被秒成乡村求偶的非主流人士。但凌尉颜值爆表,气质也没得挑,所以他用起来毫无压力。
手指苍劲修长,指尖圆润,夹着一支细细的烟头,火苗时明时暗,微弱的火光将他的指甲也衬得干净漂亮。
凌尉烦躁地狠狠吸了一口,再缓缓吐出来,整个人被烟雾缭绕着,颇有些吞云吐雾的既视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