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读者找我倾诉,她说自己有两套房产,现在考虑结婚了,想跟男友签婚前协议,又怕被人说现实,更怕男友认为自己绝情。事实上,此前就有女读者咨询过同样的问题。那名女读者收入是男友的数倍,想签协议明确婚前财产,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当时评论区就骂炸了。观点一:女人比男人收入高,就要签婚前协议,那男人比女人收入高呢,男人要跟你签协议,你心里好受吗?观点二:还没结婚就想离婚分财产,太让人心寒了。观点三:原来所谓的婚姻,就是一场利益交换,白纸黑字没有一丝人情味。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唉,弄啥呢,签个婚前协议,搞得要死要活的。现在约定财产范围,就痛不欲生、太心寒了,以后闹到法庭上大打出手,反倒相信爱情了?
讲真的,我特别怕在感情里拎不清。你跟他讲理,他跟你讲情,你跟他说权利与义务,他说你根本就不爱我!这种没法讲理的人,根本就不适合结婚,因为现代婚姻制,原本就是理性的契约,谁不是白纸黑字领的证?
我见过许多婚前对各种权利义务闭口不谈,婚后却因为房子、积蓄、生活费、抚养费闹得沸沸扬扬不可开交的,那姿态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为什么我支持婚前协议?因为婚前协议约束的,不是那个恭良温俭让的有情郎,而是双方撕破脸皮后唯利是图的险恶之人。而你要相信,真到了那一天,什么山盟海誓都没用,白纸黑字才最管用。
有人看到这里,又要对爱情失望了。打住!这跟失不失望没有半毛钱关系,这只是人在婚姻中寻求的自我保护。
李诞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不是我们去保护婚姻,而应该是婚姻保护我们。两个成年人,要把最坏的事情都说好,将婚姻这个壳做的足够坚固。坚固到什么程度?就算婚姻没有了,它还能保护我们。
我深以为然。就像盖房子,你一块砖,我一片瓦,我们一起盖一座房子,遮风挡雨。而不是每当风雨来临,只能用肉体凡胎去堵,都是血肉之躯,经得起多少风雨?
从小,妈妈就教我一个朴素的道理,叫“先小人、后君子”,婚姻中同样适用。先把财产问题捋清了,谁也不沾谁的光,谁也不惦记着谁,往后的日子反倒好过。相反,一开始记挂着颜面,什么账都未曾算过,真到了柴米油盐跟前,总有撕破脸皮的时刻。
爱不能抵御一切,这是成年人该有的自知之明。既然如此,就让更能抵御风险的东西,来保护我们,比如一纸协议。今天看来兴许冷酷,明天却能为双方留下最后的体面和尊严。
事实上,要我说,除了财产协议,两个人步入婚姻前,该协议的事还有很多。
生几个孩子。双方对生育是否有独特的偏执,生一个还是两个,是否执念于生男孩或女孩?
工资是否共同保管。谁来管钱,谁来支付家用,一方失去工作或女方处于妊娠状态,谁来承担经济压力?
还有要不要跟老人一起住、如何分配家务……这些看起来啰嗦不堪,但真到了婚姻跟前,你会发现一次约定能够避免无数次争吵。
我结婚那会,妈妈曾提了一条要求,要我务必跟丈夫约定清楚——今年在婆家过年,明年就必须在娘家过年。当时我覺得太小题大做了,多大点事啊,干嘛非得提前约定?直到这些年春节,看到朋友圈那些几年没回娘家的女儿的控诉,我就深感一条朴素的智慧:所有打败婚姻的,原本就是不值一提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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