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感觉我是个淑女
旁人只看到我身上的“宝姿”套装和“JOY&PEACE”的鞋;他们看不到我被仇恨占据的心。表面看,我英文系毕业,在外企做销售经理。我漂亮能干,我长袖善舞。我家境颇丰,我高高在上。很多人追我。因为他们不知道在某个圣诞夜里,有个我爱的男人骂我是“婊子”;他们不知道我曾经在十几年中都很怕男人的手指头;他们不知道我二十岁的时候,怀着欲焚的仇恨对一个三十七岁微胖的男人投怀送抱;他们不知道我裸着身子,大笑着对一个外交官说,你还不如个太监。
所以白天我依然是美丽可爱骄傲的我。
到现在为止我没失身于任何一个男人。我不是不想,可是我不能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交给男人,交给我不爱的男人。
我手淫。不过我不羞耻,因为满足自己是人的天性。
有一段时间在天津,我曾经和一个叫菲的女孩子一起合住过。那时候她暗恋隔壁的男孩。那个男孩和我们的关系很熟,他有我们屋的钥匙——为的是我们不在的时候帮忙喂小狗。有两三天同屋的女孩出差了。我打了电话让他晚上帮忙喂狗,我说我就不回去了。可是正好那天有空,所以下午就回去了。洗过澡,我裸着身体懒懒地躺在床上。这时候门响了,我知道是他。就在他进门前的一瞬间,我拉上了被子。尽管我想勾引他,我想伤害他;可是我无权伤害菲,也无权掠夺菲。我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我不太坏。他们后来真的结婚了,我当的伴娘。
我不知道当初如果没拉上被子会怎么样。不确定的事情我不多想。
在遇到可乐以前我一直以为男人只有两种:色狼或是太监
菲的丈夫要不就是色狼,要不就是太监。等他们的儿子出世后,我更倾向于前一种观点。我搬出了合住的屋子。夜晚,当菲他们恩爱缠绵的时候,我依旧泡在某个酒吧独饮,依旧吊足色狼或是太监的胃口。当我把公司的CEO也甩掉之后,我知道这次自己是出了圈了。我失业了,但没拿预支的三个月薪水。我不要男人施舍的任何东西,包括钱。
走出公司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其实我挺爱那份工作的。
可是我没后悔。象我这样的人是自负得不知道后悔的。
无聊在网上溜达的时候就见到了可乐,见到了他的文章。写他大学时代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爱情;写他被一个女人抛弃后的孤独;写他对那个女人的疯狂的爱。我跟了帖。后来我们就通了电话,再后来我们就见了面。
那天我随便穿了条仔裤,没化装。我没想着勾引他。
经过那个在二十五层楼过完的圣诞夜,我以为自己爱的细胞全死了。可是见到他的瞬间我才知道那不过是瞎扯——他是那种让人可以放心地抱着痛哭的男人。他个子不高,绝对不帅。可是他谦和,他温暖,象冬日里的阳光。我的生活里实在是很久没有过晴朗的日子了。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没碰过我,我的意思说是他没故意碰过我。
我没觉得他是太监或是色狼。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反正,他就是可乐。我要为了他专门给男人成立一个新类别:就叫“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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