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家的安慰。楼主现在手指也痛了⋯⋯不能再折磨自己了。我现在回黄华路那边妈妈家喝汤。今晚老公据他说会回广州,到时见面了再说,明天有情况再来播。
谢谢大家的建议。我自己有很多东西一下子还没想清楚。谢谢大家给的新思路。我会和妈妈好好讨论。
小三的名字学校我知道,但是算了吧,我家是老广,闹大了其实对自己不好。我没有照片。而且我妈妈也建议我说,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闹到小女孩没学上,还是要给人退路。
来这里发帖真的是想看看大家的看法,也算是吐苦水。感谢大家的支持。如果大家能够从我的案例中吸取经验,那就算是我微薄的贡献了。
我今晚见完老公,明天再来播新的情况。
谢谢姐妹们的关心,我回来了。
昨天下午,我和老公正式签了书面的分居协议,是很正式的协议,请律师做见证的那种。
签完协议之后,这几天的压力似乎一下子减轻了很多。
签完协议之后,和老公去越秀公园附近的餐厅坐了一会。说来好笑。夫妻这么多年,我真的就是把他当成一个亲人来看待。觉得他的一切我都了解,我都接纳。如果说6号那天晚上发现的出轨证据是一个我无法理解的陌生的他。那么签完协议后,用一种全新的眼光来看他,我觉得——其实不做夫妻的话,做朋友,也挺好的。
可能因为签完协议,虽然不算离婚,但似乎法律上是有了一道鸿沟⋯⋯那种感觉很奇怪的。夫妻之间,因为太亲密了,很多东西反而不能客观地来谈。作为朋友的话好像就能够出口很多。
我俩谈了很多事。一些这些年来我始终没能知道的事。
至于大家最关心的财产,我先在这里一次性说明吧。我家的房产都在我名下,然后他的身份证和存单也都在我这里。我已经想清楚了,如果真的要离婚分财产,我会拿我和女儿应得的那份,但也不会逼他净身出户。
我知道大家能够感同身受我的愤怒。但,如果说出轨对我的伤害大,我的伤害也不是多拿他点钱能够弥补的。这么多年他对我和女儿仁至义尽了。仁至义尽,我会想到这个词,因为我这两天突然明白的道理是:婚姻中,任何一方对自己的配偶,子女好,这其实真的不是“理所应当”的。要有付出,要有回报。可能天下的任何一件事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