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潇摇摇头,其实这个汤她准备了很久,细心的研究菜单,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不小心割破手指的时候,渗出的血滴沾上了食材,她很懊恼,又只好一切重新来过。
和向诩在一起的生活很简单,因为他就是一个简单的不能更加简单的男生了,不喝酒也不吸烟,二十几岁了,都像一张白纸一样,干干净净的透着清新的气息。
如果对别人说,交往了六年的两人,最亲密的接触也只限于牵手和亲吻,那肯定没人会相信吧。可是,向诩就是这样,即使两个人单独出去旅行,躺在同一张大床上,他都只会轻轻的搂住她。
所以,这一天,陈潇忽然提议说,“向诩,我们晚上去酒吧庆祝吧?”
“啊?”
陈潇笑了下,“都已经二十二岁,快要大学毕业的男生,不对,男人了。还没去过酒吧,会不会很怪?而且,今天有个我很喜欢的乐队,会到那里表演。”
于是,向诩答应了陈潇。事实上,她提出的任何事情,只要向诩能做到,从来都不会拒绝。
也是因为这样,陈潇认为,向诩一定是爱她的,即使在最初交往的日子里,他总是若有似无的和她保持着距离,但是那种独一无二的宽容和宠爱足以弥补那些不真实感。
陈潇从来没有问过向诩,为什么喜欢她。十六岁以前的陈潇,暗暗了喜欢了向诩很久。直到那一天,庄思远出事了,那是他们共同的朋友,那时陈潇才发现,原来生命是一种这么脆弱的东西。她在安慰了遥远之后,自己也躲起来难过了很久。
后来,陈潇终于懵懵懂懂的对向诩表白了,第一次那么大胆。
“向诩,我其实,一直都喜欢你。”
向诩的表情只是淡淡的,那些日子,他整个人都魂不守舍。就在陈潇失望的想要走开的时候,向诩拉住了她的手。陈潇愣在原地,看到向诩低下头来,轻轻的吻了她。
只是嘴唇碰到了嘴唇。那一刻,就让她彻底的沦陷了。
每每想到那些,陈潇都觉得很幸福。
在去酒吧之前,她已经订好了房间,拿到房卡时,她还在想,这样子是不是太过主动了?不过后来她还是把卡片放在了背包里。
向诩不喝酒的原因,是因为他酒量差,曾经几次同学聚会的时候,喝了一两杯啤酒,他就会脸颊绯红,甚至胡言乱语。
每次酒醒后,向诩很紧张的问,“我有没有说什么啊?”
陈潇故意装作生气的样子说,“有,向诩,原来你喜欢的是别人……你一直都在骗我。”
而这时,向诩紧张的样子让陈潇特开心,因为她知道,向诩是不会骗她的,所以她喜欢这么故意的逗逗他,然后才说,“我开玩笑呢。”
一小时后,陈潇和向诩终于从城西的大学城千辛万苦的挤着地铁到了城东有名的酒吧街。
陈潇一点都不介意向诩只是普通的家庭,哪怕在这种日子里,他也不能开着豪车载着她,向诩能做到的,只是在拥挤的地铁里,用手臂圈住一块小小的空间,让陈潇能躲在里面,不被来往的过路人撞到。她把头靠在向诩结实的胸膛上,用力的嗅着他身上清新好闻的味道,在向诩的手指上,还有一点中午蹭上去的钢笔墨水,那种墨水的味道很独特,怎么看,他都是个阳光的不得了的男孩子。
在十八岁上了大学之后,陈潇就开始学习着那些名媛们的装扮开始打扮自己,而向诩还是和其他普通的男孩子一样,他穿着耐克的板鞋和厚厚的羽绒服出现在酒吧里的时候,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
起初是有些嘲讽和轻视的视线,渐渐的,才发现那是个年轻帅气的男孩,视线又变得暧昧起来。
向诩尴尬的站在原地,陈潇拉着他的胳膊,“我们去里面。”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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