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容易使人成为笑柄(4)

时间:2015-10-02 09:44:20 

朋友纷纷打来电话安慰我,有一些人安慰到一半就忍不住笑场了:“浣熊,你怎么可以……你,也太……”他们说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笑得咳嗽起来。最后一个电话是闺密打的,这个自私的女生没好气地对我说:“下次遇见那种内裤也给我买一打,你为什么不送我几条?你真小气,浣熊!”

我悲伤地坐在电话面前,我很想死。在死之前,请允许我吃上一筒我最爱的薯片。咔咔咔嚼着薯片,眼泪已在不知不觉中流下来,薯片被打湿了,吃起来像年糕。

爱情容易让人成为笑柄。

该怎样过上不被人笑的日子?我想,这得从修改我的爱情观入手。

如果我不爱刘方舟——是不是就会少了很多麻烦?

我不敢这么想,只要一想到不能再爱他,我就会胃抽筋。放下薯片,我又打开新的薯片筒。对他的爱慕就像吃薯片的习惯,已经像钉子一样铆进我的植物神经里去。最开始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呢?那是小学四年级的事吧。我们那天考数学,老师不在,监考的任务交给优等生刘方舟。他在教室四处巡视,正在奋笔疾书的我,发现他巡视到我的时候停住了脚步。他在走开之前用手指了指我的试卷,说:“这一题,再看看。”

经他一说,我又仔细想了一番,换了一个选项。

这是一件小事,但这件小事在我的人生里却占据了三个第一次——

第一次考一百分,第一次作弊,第一次喜欢男生。

也就是从那天起,我发现刘方舟跟别人迥然不同。每当与他那黑中沁绿的眸子相遇,我浑身都会起一层均匀的鸡皮疙瘩。他的鹰钩鼻,他的大板牙,他的萌生了胡碴的下巴和慢慢变得饱满的喉结,他带一点南方口音的普通话,也许在别人看来并无特别之处,但对我来说,那些都是专属的——专属于他,而又仅供我来慧眼识珠的种种美好标志。

我不傻,我知道我不漂亮,我有点胖,我没有钱,我有点矮。我14岁的时候开始长痘痘,一直到20岁也没有好转的迹象。我最大的优点是开朗,最大的特长是能吃,我真的很逊。

但是,有一个优势是我一直引以为傲的:我是世界上最爱刘方舟的人。这一点我可以保证,绝不会有差池。

我们一起升上初中,一起进高中。从我吞了粉笔的那个下午以后,刘方舟开始躲我。高考结束的暑假,我找到刘方舟。我把他逼到楼下的死角,追问他为何对我如此冷漠。刘方舟慌了手脚,接着,他给了我一个这样可笑的理由:“我小时候被狗咬过没有打疫苗,我可能很快就要死掉的。”他是为了不伤害我才没有说出“我不喜欢你”这个具有强大杀伤力的句子吧。于是,在他的优点里,我又默默给他加上了“善良”这一项。

“别哭了。”他安慰着哀嚎的我,然后顺势快速地走掉了。

狂犬病的潜伏期是一年。黄耀明唱道:“让我将真相透露如同病发。”17岁,我在阳台默默地抽烟,连抽了五根“七星”,头晕目眩,开始呕吐。刘方舟撒了谎,十年后他非但没死,他的健康还很阔绰,简直可以分一半到那些老弱病残身上去。

我却病了。爱情是一种自找的病,是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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