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和她说。又是酒席,老三语重心长,一手执酒杯,一手抠脚指头逢。
干吗要说呢?这个过程我已经觉得很快乐了。爱一个人也是幸福。我强词夺理,同时斩钉截铁地谢绝了他用刚刚抠脚丫的那只手递过来的鸡翅。事实上我很怕。我很怕失败,我怕她哈哈大笑,说:你这样的也敢动这种心思?我更怕她微微一笑,说:对不起哦。我还是学生我没考虑过。更何况盖茨大牛人也列席了这次饮宴。他迷惑地说:老赵要追人了?我怎么没看出来?说说,我帮你想办法。我们寝室的人当时就把酒喷了一桌子,让他该喝喝,这种事搀和不得。老三将我没接的鸡翅放到自己嘴里,恨的我只想剁了他那只手。
现在可以说说大牛人了。我近来发现他除了是系花的当前男友和一心想出国之外别的地方还不太讨厌。尤其是酒德不错而酒量不行。再加上因为我的关系,我们寝室的人一见他就讨厌,所以但凡喝酒有他,他一定最先倒下。今天他也照例倒得一塌糊涂。我带着些许厌恶之情揪着他的领子把他弄回自己的宿舍,摊在床上。刚想走又被他一把抱住了。他在我耳朵边喷着酒气说:你们都是好人,你们不是败类。我爸那样的才是败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