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眼见到她时,停了几秒脚步,走上前后踌躇道:“来晚了,大冷的天,让你久等。”
笛莎一笑,建议去喝咖啡暖暖身子。
两人一左一右走着,相隔大约十厘米。心理学上将1。2~2。1米称为陌生人之间的安全距离。还好,不算陌生人。笛莎心想。
去了一家西餐厅,还未到晚饭时间,顾客寥寥,两人点了咖啡和甜点,点完后,相对无言。
笛莎打破了沉默,她先说了自己的新工作情况,然后虚心向嘉勋讨教,如何从公务员顺利转型为旅游业新兵。
“你不该辞职。”嘉勋感慨,同时也生出一丝惆怅。过去希望笛莎来到自己身边,她总是舍不得那个轻松的铁饭碗,可分手后却能破釜沉舟,似乎完全不像她娇滴滴的性子。
“辞职是求变。”笛莎抿了一口咖啡,继续对他笑。相隔多日未见,其实她好想哭,但她知道,在公共场合哭很难看,再说,泪水也会毁了她涂得漂漂亮亮的大眼睛。
就那么谈了一两小时,笛莎说要回家,嘉勋起身结账。她一拦:“AA好不好?不是你女朋友了,不能占你便宜。”
嘉勋犹豫着点头,又送她去地铁站。临分手时,她垂首轻声说:“我才进这一行,什么也不懂,以后能帮帮我吗?”又看嘉勋一眼,“我们还是朋友对不对?”
见他应了声,笛莎浑身一松,眼泪落下。她转身进了地铁,再也没看他一眼。
回到出租房里,笛莎趴在枕头上嚎啕大哭。
带着一股要强劲儿,笛莎很快适应了新工作,她和嘉勋保持着联系,有时是几句问候,有时是工作讨教,气氛好点的话,也会开几句普通玩笑,虽再无其他,却比刚分手时的僵硬氛围已好过百倍。
一天,她的手机收到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你不要再缠着嘉勋了,当时不知珍惜,分手后又来招惹他,是不是太不知廉耻?”
短信没署名,她当然知道是谁发来的,利索地删掉短信,将号码拉入黑名单。
笛莎虽是娇生惯养长大的,但脑子不笨,她读过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知道对男人而言,得不到的女人是朱砂痣和白月光,轻易到手的则成了蚊子血与饭粘子。自己和嘉勋能远距离谈上三年恋爱,可不是一般人能驾驭得了的事,至少在彼此心中,分量总是不轻罢。嘉勋现在是在和小晶交往,可也才几月工夫,若打个比方,不过是才冒出芽的嫩枝条,自己和嘉勋虽然分了,但是多年老树,枝干断了,下面的根茎还盘根错节呢。
谈恋爱时女人会变笨,却很少人知道,失恋能让女人茅塞顿开,看人看物耳聪目明,一望千里。
笛莎知道自己这种人,在网络上叫“阴魂不散的前女友”,是除了小三和变态准婆婆外,谈恋爱的女人最忌讳的三种人物之一。可她却毫无愧疚之感,相反是斗志昂然,大有势在必得之心。
可笛莎又不是一肚子诡计的坏女人,她要赢,就要赢得光明正大,让小晶识趣退出,让嘉勋对自己死心塌地。
第二次和嘉勋见面,是在一次行业会议上。两人四目一对,都怔了半天。她这才明白,为什么说能凭眼神就能分辨恋人,眼神交集后,竟是怎么也分不开了。
嘉勋意识到失态,忙将头转了过去,他不是对笛莎全然无意,但总不能吃着碗里瞧着锅里,这样对小晶不公平。笛莎一咬嘴唇,眼圈红了。
会议后是聚餐,酒量甚浅的笛莎喝得酩酊大醉。另一桌的嘉勋看在眼里,急得不行,却无法上前阻拦。等到散席时,他终究放不下心,打车送笛莎回家。
还没到家时,笛莎就要下车,嘉勋跟随而下,见她摇摇晃晃指指不远处一家快捷酒店,说了一句:“我给你。”
嘉勋发愣,只听她又说:“我不要你负责。”他这才明白话中之意,心里一震,不知说什么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