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闲言碎语,你不要介意。”程牧说。
晨雪低了头,并没有回答。
事实上,她一点也不介意,甚至在心底不知羞耻地在想着,如果那都是真的,就好了。
她悄悄捏了一下自己还在发烫的耳朵,想起前不久偶然在书上看过的一句诗来。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我生,君已老啊!
第三章
在伦敦的三年过得风平浪静。
所有人都忙着谈恋爱,唯有晨雪总是裹着风衣,独自穿梭于教室和图书馆之间。
并不是没人追求,晨雪生得貌美,又品学兼优,甚至有外国同学抱了吉他,在宿舍的草坪上为她唱情歌。
众人在卖力地起哄,晨雪气定神闲地站在窗口看,也不是不快乐,只是寂寞。
她想念暮雨,还有程牧。
一开始,暮雨还每个月给她来信,电话更是打得勤,到后来,也渐渐联系得少了,大概是因为上了大学太忙的缘故。
程牧却是音讯全无,除了每个月定期往她卡上打钱。
关于他的一切,全是与暮雨的闲谈时,装作不经意地问来的。
他不爱吃油腻的食物,偏好卡其色的衣服,周末会出去钓鱼,偶尔会亲自下厨做菜,并且厨艺不错。
她真羡慕暮雨。
国外的大学,进去容易,毕业难,晨雪的课业一直繁重,到了大三下学期,她才终于有了一个相对清闲的暑假。她想都没想,立即订了回国的机票。
晨雪抱定了要给大家惊喜的心思,谁也没通知。
飞了十多个小时,晨雪在家门口瞥了一眼手表,是凌晨两点十分。
这个点,恐怕连用人都已经睡下了。
幸好她带了家里的钥匙,为了不吵醒大家,她轻手轻脚地开了门,然后换上软底的地板拖。
拖鞋踩在实木地板上,一点声息也无,晨雪忽然想要恶作剧,她从包里掏出唇膏来,对着镜子将自己整张脸画成厉鬼模样。
晨雪欣喜又紧张,一想到等下暮雨见着她那又惊又怕的模样,就兴奋莫名。
直到拧开暮雨房门的前一刻,她都还沉浸在这相逢的喜悦中。晨雪并不知道,那扇门后的景象,足以毁灭她的人生。
房门没锁,晨雪用力一拧便开了,借着窗外的月光,晨雪看见程牧双手环抱着暮雨,而暮雨,则在他怀里睡得异常香甜。
晨雪难以置信地站在门口,顶着她那张厉鬼似的脸,整个人像是刚从地狱里爬出来。
而此刻,她又被打入了地狱。
“是晨雪吗?”率先惊醒的人是程牧,他慢条斯理地从床上爬起来,企图开灯将她看个明白。
即便是在这种时刻,他仍旧气定神闲,一丝慌乱也无。
随后暮雨也醒了,她果然是被晨雪狠狠地吓了一跳,暗黑中虽然看不清她的表情,可声音里的惊慌失措出卖了一切:“姐姐,你怎么回来了?”
怎么倒搞得像正室捉奸似的?
晨雪扯动嘴角强迫自己笑了一下,配上她这满脸的血红,加之又在夜色之下,更显得凄厉:“对不起,打扰了。”
原来所有的惊喜,最终都会以有惊无喜收场。
她先是手在抖,继而全身冰凉,可仍旧利落地为他们关上了门。
在英国这几年,别的没学到,倒把英国人那虚伪而优雅的隐忍学得很透彻。
幸好,晨雪想,幸好自己撑到了最后一刻,没有让自己愤怒失态。
不然她也很难想象自己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第五章
晨雪一个人窝在空荡荡的客厅里。
这是她跟暮雨的旧居,所有的东西都已经被搬空,客厅连个椅子都没留下。
多年无人照看,窗户上结了蛛网,晨雪也懒得管地上那一层厚厚的灰,盘着腿就坐到了地上。
她借着月光,开始用纸巾清理脸上的口红。
缓缓地,一下又有一下。
晨雪渐渐地平静了下来,愤怒散尽,取而代之的却是伤心失落。
她有什么好愤怒?程牧虽然与她们是收养和被收养的关系,可无论如何,他跟暮雨也有相爱的自由。
或许令晨雪愤怒的,不过是那强烈的忌妒,只因为他怀里的人,不是她。
她曾经那么心心念念地想念着程牧,不好意思主动给他打电话,便从与暮雨的谈话中寻找蛛丝马迹,从而构建出一个完整的她熟悉的他来。
晨雪的爱,那么小心翼翼,以至于显得谨小慎微。她害怕他知道,却又失望于他不知道。
当然,到现在,已经是绝望了。
程牧却在这个时候推门而入,大概他一直尾随她而来。
他就站在她面前,光影将他的脸隐去一大半。他还是没怎么变,不笑的时候看起来有些冷峻,好几年过去了,程牧仍旧跟初见时一样儒雅好看,他一点也不显老。
晨雪曾经无数次想象过这样的场景,盼望有一天可以和他离得这样近,她准备了好多的话,想要一次性对他说出来。
显然,现在已经没这个必要了。
“暮雨,她很喜欢你吧?”晨雪调整了一下坐姿,双手抱着膝盖,半蹲在墙角。
程牧没有接话,就着冷冷的月色,他低头看着她。晨雪蹲在墙角那无助的模样,使他的心忽地酸痛了一下。
过了很久很久,他答道:“也许吧。”
他的声音温柔一如当初,可对晨雪而言,这句话,却比任何刀子都锋利,只需一刀,便可致命。
她本来还想问,那你喜欢她吗?
可又觉得这问题实在太愚蠢,他若不喜欢暮雨,当初怎会费尽心思地领养,又怎会费尽心思将她送出国,以方便他们独处。
实在是问都不当问,程牧,自然是喜欢暮雨的。
晨雪呆呆地在地上蹲了半天,直蹲得双腿发麻,最后终于站起来:“我明天就回伦敦。”
“等参加完我们的婚礼再回去吧!”程牧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不敢祈求你的原谅,可是暮雨在世上只剩你一个亲人,我们都希望能得到你的祝福。”
我们,是指他和暮雨。
程牧只用了一个词,就干净利落地将她剔除在了他们的生命之外。
仿佛她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外人。
看来他是真的很爱暮雨,举行这场婚礼,需要接受多少世俗的指责与谩骂,毕竟名义上,他领养了暮雨,况且又生生大了暮雨十六岁。
从前晨雪总是以为程牧待她是特别的,直到此刻她终于明白,他待她好,不过是爱屋及乌罢了。
她悄悄地抹干了眼泪,从今天开始,一滴眼泪也不许掉了。
他将是暮雨的丈夫,她的妹夫。
而婚礼,她自然是一定会去参加的,程牧说得对,无论如何,她跟暮雨,是彼此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她怎么舍得让暮雨难过?她又怎么舍得,让程牧为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