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嵬得到了温暖,身子不住地抽搐起来。我轻轻地摩挲着它滑软的茸毛,用心爱抚着它,直到一阵苍劲的山风猛扑入胸膛,才恍然一悸。我想,该向它作别了吧。当然,别前一定要帮助它脱离危险,找到它的父母或主人。我开始思索这小家伙的来龙去脉,越想越觉得奇怪,是谁把它带到这深山旷谷中来的呢?方圆数十里没有人家,它又是从何处来到此的?突然,我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它,莫非是只狼?一只失足的狼?
这个念头闪现之后,心不由得有些惶然。我固然知道狼的凶狠,现在却并不是感到害怕,一个主动走向死神的人还有什么可怕的呢?只是觉得事情有些不好办,将它送回狼穴,让大狼把自己撕个粉碎?将它抛弃在这里,任冰雪冻僵它的身体?狼们为了生存叼猪咬羊,是人类的宿敌,但这小小生灵何曾做过那等恶事。
小嵬蹬动着小腿儿,喉咙里响着吱吱的气息,灰暗的眼睛此时也变得晶亮,看来心情不错。
我还有我最后要做的事情,却无论如何不忍将它遗落在此地。它用小爪抓挠着我的胸膛,痒痒的,有种异样的感觉在我的周身流过。我们同是沦落无助的生灵,天苍苍野茫茫,我们的体温在交融了。
天色渐渐地灰暗下来,来到这深山的初衷此时已不复存在。怀抱这可爱的小家伙,心里似有一簇火焰在跳,一步步走出山来,昏天黑地中又回到了我那冷凄凄的土坯屋。
小嵬一天天长大了。刚来时它还不能吃整块的东西,我用面粉糊糊糜子米汤喂它。食物是用咱们连队这一片东倒西歪的房屋的旧门窗破木板跟远方公社的老乡换的——这些东西还真不少,拉了好几马车。开始我还担心会落个破坏公物的罪名,怕突然有人来管,但却一直安然无恙。换来的米面肉蛋够我消费好一阵子呢。
小嵬跌坏的腿很快就好利索了。两月后,它那身棕色的茸毛变成灰黄的颜色,身体壮壮的,走起路来摇摇摆摆,一副憨憨傻傻的样子,甚是招人喜爱。我为它取了个名字叫阿欢。它一双尖尖的耳朵,非常的灵敏,一百米开外听到一声轻轻的呼唤,就颠颠地跑来,在我的脚下打滚撒欢,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我的忧愁和寂寞由于它的出现减弱了许多。在这荒蛮原野上,我们心心相印唇齿相依。
北国的春天迟迟地到来了,为日后的生计,我翻掘了两亩田地,种上了糜子大麦和蔬菜,又用些砖木檩料换回了几只羔羊,我做了较长远的设想:尽快发展起一群绵羊,有了经济的基础再作返城的图谋。
阿欢渐渐成年,路也走得稳了,腾跃翻滚十分矫健。它承担了看护羊只的任务,白天晚上极认真地尽着职责,我真弄不清它到底是狼是狗了,心里一直把它当做可信赖的朋友。阿欢虽然长着尖牙利齿,却绝没有过非分的行为,跟羊们厮混在一块儿亲亲热热,有一只小羊摔死了,我将那嫩肉割给它吃,它却不肯张口,眼里还有怜惜的湿泪朦胧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