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这一步事情的大致轮廓和基本脉络就变得一目了然了。艾可思曾经在一个推介电视剧的电视栏目里见过这个导演,一个身材细高、脊背微驼、脸盘窄长、脑袋留了一圈长发而头顶光亮可鉴的男人,看上去有点像莎士比亚,只是眼睛小了点。艾可思记不清他叫什么,干脆就叫他莎士比亚了。花花绿绿的灯光照亮了演播厅的舞台,他走在一帮人的最前面,两条细长的腿有些弯曲,走起来软软的好像随时都会跪下去。那次介绍他导的那个电视剧名叫《粉红灾难》,主持人介绍过之后,导演跨出一步站到了一排人的前面,捋了一把围在脑袋四周的长发,干咳两声开始说话。导演的眼睛虽小眼神却很有意味,诗情洋溢又像是充满淫邪。因为他的眼神还因为他的嘴唇上还贴着胶布,艾可思看过一眼就把他记住了。
其实当时全城的人几乎都知道了导演嘴唇上那个类似兔唇的豁口是叫一个女演员咬的,但是导演还自以为这是一个深藏不露的秘密呢。或许主持人真的还不知道实情,在问了一大堆有关电视剧剧情的废话后竟盯住了他受伤的嘴唇,刨根问底地想从中掏出一些拍摄花絮来。导演却顺水推舟借梯上楼,讲了一个夜间拍摄时因为环境恶劣又过于劳累一不小掉进山沟里被一块带尖的石头割破嘴唇的故事,进而引伸出作为一个着名导演对艺术的执着追求和牺牲奉献的高尚情怀和伟大人格,进而他又觉得他要感谢一个人并且在这里向她深深地鞠一躬,这个他要感谢的人就是他亲爱的老婆,因为这个勤劳善良惠内秀外的女人年复一年地支撑着家庭照护着先天痴呆而且经常走失的孩子,使他能够全力以赴地投入到他的事业中,因此没有他的老婆也就没有他的事业,也就没有《粉红灾难》,因此军功章里有他的一半也有他老婆的一半。当艾可思从豆豆那里接受这个活儿时,那个头顶光亮身材瘦高脸盘窄长的形象就像蚱蜢一样跳进他的脑海里,而且他一下子就认定他要杀的就是这个男人。甚至当时他在看那个介绍《粉红灾难》的节目时就觉得这个男人该杀,而且特别适合杀,无论是用枪用刀用砖用绳用钢管都非常合适,可以说这个导演天生就是一个挨宰的料。艾可思问豆豆:“要不要签个协议?”豆豆用那双小眯缝眼看了他一下,“签协议?懂不懂规矩?活儿做成了,你用手机拍个照片,让我看一下就行。”艾可思明白了,这是道上的规矩,意识到自己是兴奋过度头脑发昏以至于说了蠢话,咧嘴笑笑就不再说话了。
那天晚上艾可思和豆豆在洗浴中心泡到了深夜,该玩的项目都玩了。但是他却没有去泡妞。豆豆同伊甸园的老板是哥们儿,他打了个电话让这个哥们儿安排了几个不但漂亮迷人温柔清纯而且功夫过硬业务熟练的小妞在他们的包间里一字排开,其中还有一个据说是刚从日本引进的,在日本的知名度同苍井空不相上下。小妹妹们刚一进门豆豆就触电似地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一边搓着手一边在妹妹们面前走来走去,从头到脚地打量着那些近乎一丝不挂的肉体,嘴里不停地叫着“哟唏哟唏”。艾可思只顾躺在沙发上叼着烟卷吞云吐雾,把自己装进一片朦胧之中,心中想的还是朱莉、朱莉、朱莉。自从他决定接下活儿那一刻起,他就下决心不去接近别的女人了。他要把那一刻留给朱莉。这是在他一生中很罕见的富有诗意的一个想法。一旦生活允许,艾可思其实是那种很重视生活意义的人。下面艾可思要做的就是大致考虑一个剌杀方案,然后付出实施。其实,这样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并不需要什么方案,因为在此以前他也曾不止一次地受雇于人接过活儿,那些活儿虽说不是要哪个人的性命,但推磨推碾都一样,做起来也就大同小异。但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不一样不是因为要杀人,而是因为朱莉。由于朱莉的原因使这一次剌杀变得严肃而重大起来,像是具有了某种历史意义。所以他要认真考虑,反反复复地考虑。
其实他要做的方案并不复杂,目标已经确定,要求已经明确,下面首先要做的就是找到那个高个秃顶驼背豁嘴的男人,然后在一个合适的场合恰当的时机让他心脏停止跳动肺叶停止呼吸。事情其实就这么简单,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艾可思眼下会这么激动,这么兴奋。他已经有差不多二十年没有激动过兴奋过了,现在这样的心情让他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当豆豆搂着一个妹妹离开房间时,他挥挥手让其余那些仍站在那里用既扭扭捏捏又放荡不羁的笑眼看着他的小妞们离开了。然后他走出伊甸园那座金碧辉煌霓虹闪烁的大楼,独自一人沿着街边的人行道漫无目的地走下去。好像已经是深秋时节了,从街边茂密的梧桐树香樟树的枝叶间望去,他看见了一轮清冷的明月高挂在天河旁边,四周密密麻麻的星星钻石一样地闪闪烁烁。月光像水一样淌得满地都是。
这些年艾可思对季节已经没有了确切的意识,甚至对时间也没有了确切的意识,但是此时此刻他的脑子忽然变得异常清醒,就像是大病初愈,就像是刚刚从一场深沉透彻的甜梦中醒来。他不但恢复了对季节的意识,甚至能够准确地判断出此时此刻的精确时间。他看了一下手机,证明了他对时间判断的准确无误。现在是夜里一点了。街道上除了少数一些门店的霓虹灯还在惺忪地闪闪烁烁,大街上连一只夜狗也看不到了,偶尔有一辆汽车飞驰而过,但接踵而来的寂静让人觉得那辆刚刚消失在夜幕中的有着四个轮子的机器也如梦幻一样虚假。是的,一切都是不真实的,包括这街道,这树木,这矗立在两边的高楼,这闪闪烁烁的霓虹广告。艾可思感到有时候过于清晰反而显得虚假了。他的心头忽然动了一下,随之有一种酸酸的感觉涌满了胸腔,紧接着眼泪便模糊了双眼。
他好像想起了什么。想起了什么?想起了儿时,想起了奶奶,想起了父亲和母亲,想起了很久以前家乡门前那一大片茂密的树林和那条不停流淌的小河。小时候家乡那月光如昼的夜晚——那时候夜晚的天空是多么地清澈呀——奶奶将他搂在怀里,给他讲天上的故事,讲月亮和星星。他的耳边又响起了奶奶那时候唱给他的歌谣:月奶奶,明晃晃,读四书,念文章,赶京考,题金榜,骑大马,回故乡,旗杆插在咱门上,你看排场不排场……但是奶奶已经不在人世间了,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她已经变成天空上的一颗星星了。小时候艾可思对奶奶的话坚信不疑,真的相信人死后会成为天上的一颗星星,包括自己将来也会成为天空上的一颗星星,他甚至一遍又一遍地想着自己变成星星以后去到哪个位置,应该发出怎样的光茫。那时候他有一个很单纯的想法,就是到了天上以后自己熟悉的那些人还能待在一起,包括他喜欢的村里的小屁孩儿们都能待在一起,如果实在做不到至少能同奶奶和母亲待在一起。但后来他长大了,成熟了,知道那些关于人和星星的说法都不过是人类虚妄的想像,是人类内心对生死的诗意的超越。他知道人死了就是死了,人一旦咽下那口气就什么都没有了,连那副穿了几十年的臭皮囊不是埋到地下腐烂为土就是烧成一把灰飘向空中。他想不起来自已是什么时候成熟起来的,也就是说不知道自己是从哪一天哪一刻开始不相信歌谣和童话的。也许一个人长大的标志就是开始不相信歌谣和童话。他发现一个人一旦开始不相信歌谣和童话就什么也不相信了,什么都不信差不多就接近死亡了,或者说是变成活死人了。所以说人是不能长大的,一长大就麻烦了。
艾可思想到了父亲,那个原来本本份份的庄稼人,后来当包工头进城发财了,钱多得把他自己都吓懵了,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几乎每天夜里独自一人呆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一大堆成捆的钞票抓耳挠腮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于是他先是勾搭女人接着沉迷赌场,等把钱抛撒得差不多了就开始喝酒,一天到晚不停地喝,喝醉了回到家里就对他和母亲大吼大叫,拳脚相加,直到有一天他看见母亲同另一个男人抱在了一起。
那是一个莺歌燕舞春光明媚的上午,他从外面回到家里,推开门看见客厅的沙发上两个赤裸的身体蛇一样纠缠在一起。他愣了一下,然后坐到客厅另一边的茶几旁。有现成的茶,他倒茶,喝茶,嚼着滞留在口中的茶叶渣,看着两条蛇样的身体慢慢分开,然后爬起来穿好了衣裳。那个男人显然是精疲力竭了,连扣子都赖得扣了,半躺在沙发上,斜了艾可思一眼之后就自顾自地皱着眉头抽烟。烟灰掉在他的光肚皮上,他很敷衍地伸手拨拉了一下。母亲捋了一把散在脸上的湿漉漉的头发,盯着儿子看了好一阵子,突然咯儿一声笑了。“你回来干什么?”然后开始扣扣子,整理衣裳,趿拉着鞋子到洗手间里梳头。艾可思依稀看见母亲那双曾经清澈透明如今却变得浑浊模糊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母亲其实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她笑起来和哭起来的时候都十分迷人。他真的不理解父亲为什么要不停地骂她打她。他并没有正眼看母亲,而是一眼不眨地看着那个半躺在沙发上的男人。等电炉上那壶水烧开了之后,他起身拿起茶壶走过去,将开水倒进那个男人的裤裆里……其实,假设完全按照艾可思的意思,他会把那个要剌杀的人设定为这个不要脸的男人,他甚至不用想就知道他会怎样把这个男人杀死,可是他是替老板干活儿,这个男人虽然该杀却与老板无关,那么这种假设就显得毫无意义了。
那天晚上艾可思没有回家睡觉,他沿着街道一直往前走,一条又一条的街道,一直走到天亮。剌杀是有时间表的,豆豆的话虽然说得含含糊糊断断续续却把基本意思表达完整了,也就是说他必须在一个月内把活儿干完。一个月是一个说不上长也说不上短的时间,这要看他要用多长时间找到这个人。艾可思虽然在电视上见过那个导演,但毕竟中间隔着一层萤光屏,对他的具体情况并不十分清楚。他在一个名叫《小道消息》的报纸上读过一篇介绍这个导演的小块文章,依稀记得这个导演就是土生土长的本市人。为了确定这个信息他试图去寻找那天的报纸,结果费了很大的工夫也没能找到。听报亭里卖杂志的那个老头说,《小道消息报》已经停办了,原因是报社的总编被车撞死了。这个小报的总编有些不知天高地厚,总喜欢在他的烂报纸上发一些所谓愤世疾俗、鞭挞时弊的文章,他不被车撞才怪呢。
其实在此以前艾可思就听说过这个报纸的总编被车撞过好几次,但每次都是只擦破了点皮,这回终于被撞死了,但死的很不是时候,要不然他可以去这个报社打听一下那个导演的具体情况,他的家庭住址,他的活动规律。在什么地方动手剌杀当然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艾可思在设想这个剌杀地点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人的家里。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被杀的人一般不大防备,而且在现场的人有可能很少因而意外的干扰因素也会很少,局面便于掌控,活儿做完了可以不动声色地跑掉。他当然不能被人发现,如果被人发现并且让警察抓住,那么这场剌杀就会变得荒唐可笑荒诞无稽了,不仅显得他太过愚蠢,更重要的是他无法得到他的安吉丽娜·朱莉了。他曾经试着向豆豆打听,但是豆豆回应他的是一声冷笑。艾可思知道,自已既然接了这活儿,一切都得靠自己想办法了。
为方便行动,三天之后艾可思花了八千块钱买了一辆二手车,一些需要秘密进行的事情总是离不开一辆汽车的。其实不光艾可思是这样,所有的电视剧里那些偷偷摸摸的行为基本上都是这样——他们通常都是开着一辆车,借助车体的掩护进行跟踪、盯梢、行剌,必要时还把他们要捕捉的对象抓起来塞进车里,拉到一些荒无人烟的地方要么扔下悬崖要么点火烧掉或者索性活埋了。车到手后艾可思便开始了他的第一步——寻找他要剌杀的那个人。这当然是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
我们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艾可思在上大学的时候居然学的是哲学专业,而且是西方哲学。这个年代像哲学这类专业基本上就没人问津了,可是艾可思偏偏就报了这个专业。事情说来有点奇巧,他在上中学时曾听过一个也是哲学系毕业的老师说过哲学是“智慧的学问”。艾可思那时还没有必要考虑金钱和女人的问题,因此一个人有没有智慧对他来说自然就显得最为重要了。既然学了哲学后可以比其他人更聪明,他便从心底里对哲学产生了一种近乎热恋般的向往。上大学期间,他读到了一本介绍胡塞尔的专着,“我们且不可因为时代而放弃永恒”,胡塞尔的这句话曾让他热泪盈眶。于是他便狂热地迷上了“永恒”,迷上了哲学家们所说的关于这个世界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本质”,具体体现为迷上了胡塞尔,迷上了他的现象学方法,他的意向性理论,他的“悬置”的方法,于是他也想试着返回到直接直观的最初
产生这个想法是一个晚上他在图书馆里读完了《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的时候,合上书本的那一刻他的大脑里就灵光一闪,认定伟大的胡塞尔的体系是有缺陷的,而这个缺陷恰恰就是成就他的机会。发现普通人的缺陷是聪明的,而发现大师的缺陷则是伟大的。艾可思是读过哲学史的,他知道所有的哲学家都是有缺陷的,有的哲学家生前就能发现自己的缺陷却没有办法解决或者来不及解决,有的哲学家则以为自己已经解决了人类思想上的全部问题以至于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毛病在哪里,而后世的新的哲学伟人的产生恰恰就是在对前辈哲学大师的批判中实现了突破,形成了新的思想体系,建成了自己的哲学大厦。而当他想到这一点的时候心跳便聚然加速,身体突然像风中的树叶一样颤抖起来,他隐隐约约地感到哲学史上一场伟大的革命就要到来,而他,艾可思,正是这场革命的发动者。因为他发现了胡塞尔的毛病,他的缺陷,他的阿基里斯之踵,这就意味着一个新的哲学大师的诞生,而这个大师的名字很可能就叫艾可思!
艾可思血脉贲张热血沸腾,艾可思心潮澎湃激情飞扬。这位不满二十岁的大学生心高气傲年轻气盛,压根儿就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以为既然进了这样的名牌大学就一定是人类精英思想天才,既然读了哲学就肩负着寻求真理的伟大使命。他满脸通红气喘嘘嘘地找到了他的老师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但是由于太过激动见了面后反而说出不话来。老师姓茅,他自己说他的名字叫“猫头鹰”,是黑格尔说的那种“只在黄昏时起飞的密涅瓦的猫头鹰”。“猫头鹰”老师几乎大半生都在研究哲学这门“能使人聪明的学问”,然而不知是走火入魔还是修炼未到,一点也看不出来他的哲学研究让他聪明起来了,正相反,他好像比他穿开裆裤时候还要愚蠢。比如说直到现在他连个老婆都娶不来,五十多岁的人了还是光棍一条,还是一只形单影只地飞来飞去的孤独的“猫头鹰”。寡妇门前是非多,其实光棍男人更容易出问题。老师虽然年过半百却人格完整身体强壮,这就意味着对于老师来说仅仅有了“使人聪明的学问”是远远不够的。由于弗洛伊德那古怪的利比多,老师在研究哲学的同时还时常产生性妄想,不是摸了女学生的小手就是像阿Q见了吴妈那样跪到了女助教面前,搞得异性们见了他都像见了瘟神一样避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