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是小张师兄和小王师兄先后发言,介绍了现场勘验和痕迹鉴定的结果。可以肯定的是,现场的前门、后门的锁具都没有被破坏过,也无技术开锁的痕迹,并且可以排除偷配钥匙开门的可能。另外,经过反复试验,确定后门的门锁只要关上,就只能从室内打开;大门卷帘门由两把挂锁控制,有钥匙的是三个人:刘经理和营业组长杜辉、保卫科科长赵长河。
财务室的门锁,怀疑是以技术开锁方法开启;保险柜经过勘察,确定是技术开锁方法来非法开启。经清点,丢失的财物有当天的2900元营业款和价值约四万多元的金首饰,主要是项链、戒指、耳环一类。
指纹方面,并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现场指纹多为商场员工,包括两位死者所留。另外,凶手作案后,曾往地面多处泼洒“洁厕灵”,血迹破坏严重,同时也失去了让警犬嗅探追踪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