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一个普通不过的晚上,当我们拦下一辆泔水车时,我忽然觉得我们找到了追寻已久的答案。
从那个泔水车司机的眼中,我看到了一丝惊慌失措,而且绝对不是面对工商局同志时的那种程度。他的口音,和我们掌握的XX省的口音相符,我使了个颜色,工商局的同志会意的把他请下了车,到车后跟我们看了一下。我目测了一下,身高也符合嫌疑人的特征。
最后,工商局的同志递过了一张《检查告知书》和一支笔让他签字,他毫不犹豫的用左手抓起了笔,刷刷的在那张粉红色的纸上签了字。
我当时的心跳陡然加快,差点一个箭步冲上去,把他的胳膊扭过来铐住。然而,刑警的本能还是让我立即清醒下来。捉贼拿赃,他现在只是一个普通公民,我们没有任何权力把他羁押。
泔水车开走之后,我立即从包里拿出勘查工具,简单的取了一下那个人的脚印。没错,这就是我熟悉的鞋印花纹,连尺寸、步态习惯都一模一样。
这次,他是跑不掉了。
有了车牌号和签名,这个名叫“孙庆”的人是跑不掉了。通过警务通,我查到了他的资料,出生地和户籍所在地都恰好是XX省,与被害人描述的口音一致。然而,让我困惑不解的是,他给我的印象,包括警务通里的存档照片,都和被害人所描述的那两张模拟画像有很大出入。虽说大致的脸型是符合的,但五官的分布、特征,都不一样。
到这个时候,我们已经不怕嫌疑人会跑掉了,所以就把这个问题分别送给了赵教授和符大姐。出人意料的是,两个人的回答基本一样:太正常了。
所有的嫌疑人模拟画像,都建立在受害人、目击证人的正确描述的基础上。而在抢劫、性侵类暴力犯罪中,受害人往往受到很大惊吓,从而不知觉的在记忆中对于嫌疑人的面部特征进行夸张,比如,会觉得对方的眼神很凶悍,所以就容易把眼眶说得深,眉弓说得高;觉得对方神色凶悍,加上当时害怕会记不清楚,就会脑补一些比较吓人的外貌特征加进去。因此,遇到这种情况,也就难保画像失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