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尸体的表面已经被严重破坏,但对于法医来说,还是能看到许多有用信息的。比如,从肺部看,死者生前很喜欢吸烟,同时我们知道了他不是死于溺水;身上没有刀伤也没有弹孔,说明不是刀伤、枪伤致死;肺部、器官没有热灼伤,说明是死后焚尸。当然,死者头部不见了,这是个很糟糕的问题,无法排除是不是颅脑损伤。死者的颈椎骨破坏严重,无法判断是不是死于扼颈。
从尸体的姿势来看,也证明是死后焚尸,而且可以肯定是使用汽油一类的助燃剂,倒在尸体上点火的,其烧伤程度很不均匀,以臀部、双手、背部最为严重,胸口则烧伤程度较轻。这就意味着,尸体是趴在地上,被浇上汽油点火的。
最奇怪的是,我们在尸体发现的地方,并未找到火烧过的痕迹。这就是说,这里不过是第二甚至是第三现场,凶手是在附近某个地方,把徐某杀害并砍下头颅,再加以焚烧后,运到这儿掩埋的。这么大费周章的行为,确实有点难以理解。
陈法医尸检完毕,分别提取了死者的心脏、肝脏标本和肺部标本送去病理检查,同时也送DNA检测。我和小汤跑到了先前失踪的徐俊乐的家里,婉转的表达了发现一具可能的尸体,需要他们的配合。尽管对于尸体的情况描述中,我们已经打了很多马赛克,赵晓红还是一下子瘫软在地,嚎啕大哭。的确,这样的惨状,突然出现在自己的亲人身上,谁也受不了。
经过赵晓红的协助,我们在卫生间的一把梳子上,提取到了几根短头发,大致比对一下就知道应该是属于男主人的了。但徐某的母亲早年已经过世,其父亲在北方某地老家,并不方便,所以小王师兄临时决定还是取徐某女儿的DNA了。看着这个什么都还不懂的天真小孩,我们都唏嘘不已,犯罪真的是毁了多少家庭啊。
第二天,银行方面的报告回来,确认那张银行卡就是徐某本人使用的;另外两张会员卡则分别属于某超市和他家楼下的一家汽车修理店,也证实是记在徐某名下。而DNA的报告则显示,从尸体提取到的样本、从徐某家中梳子上提取到的头发,完全一致,属于同一个人;而这两个DNA,又都和徐某女儿的DNA有极高度的亲缘关系,除非发生百万分之一的机会,否则就肯定是小女孩的父亲。这两个结论加在一起,只能说明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