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去男人的身份得到了确认,是何舒蔓从未见过的村长的第四个弟弟,叫蒋四。
蒋大已经报了警,警察叮嘱他们好好保存尸体,明天他们就派人过来。
“明天过来,路还没通怎么过来?”何舒蔓问道。
“他们说他们想法子,出了人命案,怎么说都得来看看吧。”蒋大心绪低落,晚饭没吃多少,就和来看他的蒋三和蒋二——之前何舒蔓见过的那个瘦高个,坐到院里抽烟去了。
何舒蔓饭后打着手电筒去找了安德森,他正在娟姐那儿吃饭,看着自己带来的英文书,见到何舒蔓,热情地招呼她坐下。
“你真是个侦探?”何舒蔓问道。
“是啊,怎么了?只是我很久没接委托了。”安德森笑了。
“我觉得这事儿有点奇怪。”
“怎么了?”
“我是说那个死者,他是村长的弟弟,最小的弟弟,但是我来这一个星期了我都没见过他。”
“他已经死了一个星期了,你没见过他很正常,现在只是有人把他的尸体拿了出来挂在了外面。”安德森说,他们两个肆无忌惮地用别人听不懂的语言说着蒋四的命案,安德森还说,“装得轻松点,就像我们不是在讨论这件事一样。”
“为什么?”安德森却没解释,何舒蔓又说,“你真是这么想的?”
“什么?”
“那个人已经死了一个星期这件事”
“不是我这么想的问题,是事实就是这样。”
“你怎么知道事实就是这样的,你去看了尸体?”
“哦,我只是稍微路过了一下,你找来的那个医生住的地方。”安德森吃了一大口白饭。
“你你说什么?”何舒蔓紧张地瞪着他,安德森安抚地拍她手背,“别紧张,我很小心地路过了一下而已。”
他光顾着吃白饭,碰都不碰那些肉菜。
“你吃不惯这些?”何舒蔓为了缓解气氛,岔开了话题。
“是的,我不喜欢吃这些,我们言归正传吧。”安德森放下了碗筷,何舒蔓这才发下他的坐姿其实非常稳重绅士,加上嘴角常常带着温和微笑,他看上去不像侦探,倒像是个精明的律师或者手法了得的外科医生。
“言归什么正传?”
“我们不是要调查这起案件吗?”
“没有啊,我没有这个打算,我只是觉得怪怪的”
“你好奇吧?”
“有点,突然出现了个死人。”
“不说这个了,狩猎的成果怎么样?”
“大丰收。”何舒蔓说。
“都是什么猎物?”
“我不知道,只知道是大丰收,村长告诉我的。”
“说说你的男朋友吧。”安德森突然这么说,何舒蔓很是抵触,但是安德森温和地看着她,他的眼神中仿佛蕴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魔力,一种催人将故事娓娓道来的能力。
“没什么好说的。”何舒蔓说归这么说,可还是讲了点她和男朋友的事给安德森听。
何舒蔓与她男友在读大学时认识,两人同属一个社团,又是老乡,常一起搭车回家,一来二去就谈起了恋爱,起初一切都和平顺,男友对何舒蔓很是照顾,可以说是无微不至。大学毕业后,何舒蔓很快找到了工作,她的男友就没这么幸运了,找了近半年工作还是无果,就说要回家乡发展,而何舒蔓事业发展的正好,两人就闹了矛盾,本来这次去鲜花市旅游是何舒蔓为了缓和两人关系出的主意,结果路上两人又因为工作的事吵了起来,男友不单把何舒蔓赶下了车,还开走了属于她的车。何舒蔓说到后来生气了,板起了脸孔不说话了。安德森见状,道:“原来如此。”
“你要有什么需要就去村长家找我吧,我先走了。”
安德森放下了碗筷,他说要和何舒蔓一块儿去村长家。
“你去干吗?”何舒蔓猜他是想表明自己的侦探身份,忙说,“你就别添乱了。”
安德森自信满满,挽起了何舒蔓的胳膊:“我的翻译官,我们走吧,我想我已经知道凶手的真面目了。”
“啊?”何舒蔓的胃口被安德森吊了起来,可无论她如何追问安德森,安德森就是不说,声称一定要见到村长之后才能说出他的推理。
何舒蔓只好把他带去见了村长。蒋大在听了安德森的话后,立即把自己的另外两个兄弟找来了。
“那个医生呢?就是你们把尸体放在他那儿的那个医生呢,我希望他也在场。”安德森如是说,何舒蔓照着他的意思翻译给蒋大听,蒋大不明白为什么要找范医生,就问了句。
“因为他对尸体做了检验,我有事情必须要问他才能更有效地论证我的推理。”
这话有些拗口,何舒蔓直接和蒋大说了:“他需要范医生提供一些尸检的情况。”
蒋二听了,立即去把范医生找了过来,范医生在家吃晚饭,嘴都没来得及擦,头发都没来得及抹就被带来了,看到安德森,立马抹了点嘴上的菜油把头发抹出了个三七分。
安德森简短地问了他几个关于尸检的问题后说道:“既然这位医生也确认了这个人是死于喉咙上的致命伤,那么我就来说说我的看法吧。
“因为我对死者不了解,杀人动机暂且不做推理,单从他尸体提供的线索上来说:第一,他死了已经有一个星期了,但是他的尸体保存的非常完好,我的意思是,干净;第二,他的致命伤是脖子上的伤口,像是被人用棍状物刺穿的,做了尸检的医生应该也能证明我的说法吧,但是不知道这位医生有没有发现,他的伤口里有泥巴。”
安德森示意何舒蔓翻译给大家听,何舒蔓说:“安德森说死者的伤口里有泥巴。”
蒋大看看范医生:“有这回事?”
“我我没发现啊,不过这个老外怎么看到尸体的?”
“好的我继续,”安德森自说自话地继续了下去,“我觉得这其实很矛盾,如果这个人是在野外被杀害,比如说被人用地上的木棍捅穿了喉咙,所以伤口里才会有泥巴,这在情理之中,但是,他的尸体为什么会那么干净呢?普通情况下,喉咙被捅穿的人,倒下后摔在地上,鉴于凶器上有泥土,借此可以推测出凶案发生地点也是能接触到泥土的状况,那这个人的衣服上也会沾到些泥土吧,当然了衣服可以扔掉。
“那么他的头发里,耳朵后面这样的地方呢?这些应该都会沾到泥土的地方却并没有发现泥土。如果说是凶手清理了尸体,把头发和耳朵里的泥土都清理了干净,说明他是个非常细心,而且不想让人发现第一凶杀现场的人,那又怎么会遗漏了伤口里的泥土呢?所以我认为,案发地点并不是在野外,是在室内,只是凶手手里拿着的凶器来自野外。
“所以我现在想请问,认识死者的各位,死者一个星期前在哪里,在做什么,有人知道吗? 听说他是你们最小的弟弟,他失踪一个星期难道你们都没有找过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