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侦破的奇案从一具尸体开始(124)

时间:2017-09-28 17:49:42 

师傅走之前又吩咐我跟县令,去找相关人员录个口供。于是,我们便就近从陈瑶问起。陈瑶看了看时间,告诉我们说,她是在半个小时前来到的603室。也就是说,那个时候那女学生已经死了。至于问到陈阿婆为什么要24小时都开着灯,她的解释是,这个社区的很多老人都喜欢开着灯,因为灯光能够给他们带来一丝温暖,使他们不显得寂寞。

县令听完,对我说这陈瑶还不能洗脱嫌疑。不排除人是她杀的,或者是她移到603室的。我们得找到她不在场的证明。

这个好办,陈瑶是社区工作者,只要我们去问问和她一起工作的同事就行了。而我真正关心的却是陈阿婆的重复说的那一句话:不要关灯,她要来了!

为什么不要关灯?到底是谁要来了?我想,应该不会是陈瑶吧?

我们仔细询问了太古社区的其他工作人员,他们相互可以作证,因为快要评选全市文明社区了,所以大家都在办公室准备材料,其中也包括陈瑶。因此,可以确定的是陈瑶没有作案时间。而据门外高大爷说,死者最近几天常来社区,一般在下午三点左右出现。由于死者走路的姿势很古怪,一扭一扭的就跟电视里头的模特一样。所以,他对这个女人的印象很深。

高大爷说着,还走到岗亭外给我们指路。他用手比划着,告诉我们这女人经过的路劲。他又怕我们搞不清楚当时的状况,便学着那女人的样子走了一段。其实,是他小看我们了。当他出来指路的时候,我大概已经明白了情况。

这女人哪是在走模特啊,她之所以一扭一扭,是因为脚下踩的是盲道。盲道上有凸起的砖块,为的就是让盲人能够很好的感知露面。县令似乎也发现了什么,她把我叫到了一旁,然后说道:“小梅,我觉得这女人进来前眼睛就已经被人挖去了。”

县令之所以这么说,那是有依据的。通过门卫高大爷的描述,那女人是踩着盲道进入社区的。但一般人都不会踩盲道,因为脚底下不舒服。如果,她的这个推断成立。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凶手可能没有来过605室。

“很有可能。”我点了点头,接着分析道:“但要照你的思路推断下去,那么死者应该一早就知道自己会被人挖去双眼。而她前几天踩着盲道进入社区,可以看做是提前的练习。由此,我们可以看做一点。死者被人挖去双眼是有目的地,并且在失明后一定要进入陈阿婆的房间。”

“难道死者跟陈阿婆有仇吗?”县令吐了吐舌头,晚上室外的风有些大,吹得她嘴唇很干燥。她想说的是,死者失明后踩着事先已经熟悉的盲道走进陈阿婆的房间,为的就是吓唬这位已经风烛残年的老人。

但这种推断无论如何是站不脚的,我随便举几点就能将其反驳。首先,陈阿婆怕黑。如果,死者真要吓唬她的话,干脆把她家里的灯都给关了,然后拉上窗帘岂不是要省事很多。何必要以牺牲双眼为代价呢?还有,吓唬一个老太婆的意义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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